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回到"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兼与段忠桥、赵家祥二位教授商榷
引用本文:石弘.回到"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兼与段忠桥、赵家祥二位教授商榷[J].江西社会科学,2007,3(7):248-252.
作者姓名:石弘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上海,200433
摘    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确实提出过五形态理论,但这一社会形态理论仅只适用于欧洲社会演进的模式,而不能把这一模式推广到整个人类社会,不能说它"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三者之间是前后依次递进关系而非并列关系,因为,此时的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已发生变化,已把它区分为原生形态和次生形态,即在狭义和广义两种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原生形态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被看作是人类社会早期普遍经历的历史阶段。除了提出适合于欧洲社会演进模式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外,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还提出了真正适合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模式的"三形态理论"。

关 键 词:亚细亚生产方式  五形态理论  三形态理论  原生形态  次生形态
文章编号:1004-518X(2007)07-0248-05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