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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高铁“走出去”的内在知识产权联盟机制
摘    要:实践形成了中国高铁"走出去"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个体化内在机制。根据中国高铁国家主导的多方协同创新模式,集勘察设计、建筑施工与装备制造、运营管理于一体的体系化模式,以及知识产权联盟的助推力,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联盟作为中国高铁"走出去"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在实施机制。建立中国高铁"走出去"的知识产权联盟应以"共享成果,持续创新"为理念,主管部门主导,建立国内知识产权联盟,并且应当以"公司制"为组织管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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