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体积标注净含量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的不确定度评定》一文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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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大民,王旭伦,李传瑞.对《以体积标注净含量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的不确定度评定》一文的看法[J].中国计量,2016(4):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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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大民 王旭伦 李传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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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通化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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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现对《中国计量》杂志2015年第6期《以体积标注净含量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的不确定度评定》中几个问题提出以下看法。一、概述中应明确测量过程所使用的测量设备、被测对象和测量方法。专用检验量瓶应指出该测量使用的是二等标准玻璃量瓶,还是A级单标线量瓶,并根据被测对象明确专用检验量瓶的规格。文中给出的"规格为(300~1000)m L,最大允许误差为±2m L"是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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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定量包装商品 计量检验 测量设备 最大允许误差 测量过程 中国计量 不确定度 体积法 允许短缺量 测量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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