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的国家领导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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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行.南斯拉夫的国家领导机构[J].世界知识,19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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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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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议会是南斯拉夫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联邦议会有权:修改联邦宪法、制定对内对外政策;通过法律、预算;决定变更国界、战争或和平;选举总统等等。联邦议会下设两院:联邦院(有代表二百二十名:六个共和国各三十名,两个自治省各二十名)以及共和国和自治省院(有八十八名代表:六个共和国各十二名,两个自治省各八名)。联邦议会设主席一名(现任主席为德·马尔科维奇),副主席若干名,从议会代表中选举产生,任期均为四年。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主席团(简称联邦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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