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陈彝安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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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琦.答陈彝安同志[J].中医杂志,1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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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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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医研究院中医研究生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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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素问·至真要大论》云:“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历代许多注家,都据王冰“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的论述,解释为用寒药治热证,热不退而反增者,是真阴不足,所谓“寒之不寒是无水也”,治以滋阴,阴足则火自灭;用热药治疗寒证,寒不减而反甚者,是真阳不足,所谓“热之不热是无火也”,治当温补,阳足则寒自消。吴崑、张景岳、张隐菴等,均持这种观点。如张景岳谓:“诸寒之而热者,谓以苦寒治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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