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乡规民约到村民自治章程——乡规民约的嬗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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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明新.从乡规民约到村民自治章程——乡规民约的嬗变[J].江苏社会科学,2006(4):169-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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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明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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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22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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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规民约起源于人类社会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乡村社区(以村落为主要形态)形成之后协调超越家庭、家族关系的社区社会秩序的需要,在相当漫长的一个历史时期维护着中国农村社会中的基本秩序。传统乡规民约的存在形态从文本形态看可以归结为劝戒性乡规民约与惩戒性乡规民约;清末新政后至民国前期的乡规民约,借鉴了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的一些做法,略具近代民主自治色彩。改革开放以来,乡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治的主要制度形式得以恢复和发展;至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村民自治章程作为乡规民约的高级形式推广到全国大部分地区,但其形式和内容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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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规民约 村民自治章程 传统 嬗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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