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职院校商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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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冀彩芳.浅析高职院校商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J].教育与职业,20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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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冀彩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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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河南,郑州,45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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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职高专院校法学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既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又有法律实践应用能力和法律职业技能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人才,我国传统的高职法学教育包括商法教育在内,在教学方法上普遍偏重理论知识的传授,忽视应用能力及职业技能的培养.教学过程教师主导、教学内容理论讲授为主、教学手段是黑板加粉笔的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高职院校商法学课程教学目标的需要,需要全方位改革商法学课程的教学方法,以适应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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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职法学 商法学课程 教学方法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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