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容量的确定(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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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德正.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容量的确定(二)[J].电器工厂设计,1994(2):3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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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德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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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七、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容量的确定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划》(83年版本)有关条文规定:“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电力用户,功率因数为0.9以上; 其它100kVA(kW)及以上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1、根据计算负荷和功率因素规定值计算补偿容量在目前的计量条件下,电力部门是根据有功电度表和无功电度表读数计算用户的平均功率因数;设计部门是根据计算负荷及功率因数规定值,确定无功补偿容量。设计部门常用的无功补偿容量计算公式; Qc=apjn(tg(?)1——tg(?)2) (7——1) 式中:Pjn——全厂有功计算负荷(kW); tg(?)1——补偿前自然功率因数角的正切; tg(?)2——补偿后功率因数角的正切,或电业部门规定的功率因数角的正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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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低压 无功补偿装置 功率因数 电力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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