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粮食经纪人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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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松.浅谈“粮食经纪人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J].中国粮食经济,2017(6):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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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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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即墨市粮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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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去年9月国家粮食局对2004年颁布实施的《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主要精神是第三条规定"农民、粮食经纪人、农贸市场粮食交易者等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需办理粮食收购资格"和第三十条规定"本办法中粮食经纪人是指以个人或者家庭为经营主体,直接向种粮农民、其他粮食生产者收购粮食的经营者"。据了解,现有的粮食经纪人大多是农民,大多办理了个体工商户执照,以个人或家庭为主开展经营,按规定无需申办《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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