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从域外看我国海上犯罪刑法规制模式的转变
作者单位:;1.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摘    要:目前我国将国家管辖海域分为两大类,并设立不同的法律制度,犯罪罪名海陆不分,海上犯罪国内法和国际法犯罪不分。这种刑法规制模式难以应对日益严重的海上犯罪。借鉴域外海上犯罪刑法规制的主要模式,我国海上犯罪刑法规制模式应转变为:对各种国家管辖海域给予平等的刑法保护;区分特殊罪名和一般罪名,并增加特殊罪名的数量和种类;区分国内法犯罪和国际法犯罪,并及时转化国际法犯罪;采用刑法典立法模式。

关 键 词:海上犯罪  刑法规制模式  平等保护  特殊罪名  模式转变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