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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十注意(之三)
摘    要:7、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分包合同不可小视供应商在实务中必须重视政府采购分包合同工作。具体讲.主要注意三个方面的事。首先是在签订前.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协商.说明自己在采购项目的某个方面还不具有最强的优势.还须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并说明分包承担方的优势所在.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与相关供应商签订分包合同.且这种同意不是口头.而是书面形式.否贝il.签订的分包合同就违反《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成为无效分包合同。其次是在签订中还必须注意不能将采购项目的主体项目或关键性项目转让给相关供应商承包.若签订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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