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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 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
引用本文:陈建贞.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 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J].当代广西,2011(7):52-52.
作者姓名:陈建贞
作者单位: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案情】出租人向某和承租人何某签订租期为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称主租赁合同)。后承租人何某在没有征得出租人向某同意的情况下,与罗某(次承租人)签订了租期为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称转祖合同),向某得知该转租之事后,各方当事人就转租一事进行了协商但无法达成一致意向,向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要求解除主租赁合同;二、要求确认承租人何某与次承租人罗某的转租合同无效;三、要求何某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腾出房屋,归还向某。

关 键 词:房屋租赁合同  同意转租  出租人  次承租人  提起诉讼  合同无效  合同约定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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