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正义观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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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捷莎,李祥.亚里士多德正义观及其启示[J].学术交流,2006,8(1):2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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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捷莎 李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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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北京,100875 2. 南京审计学院,江苏,南京,21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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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亚里士多德对正义问题做出了较全面深入的研究。他认为正义、公正就是给予和维护幸福,或者是政治共同体福利的组成部分。正义可分为普遍正义与特殊正义。普遍正义它要求公民的言行举止必须遵守法律,特殊正义则包括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和交换正义三种。就正义作用范围而言,正义分为家庭正义和政治正义。关于公正原则主要有两方面,其一,城邦政治法律制度原则。其二,作为个体正义美德原则,即人们从内心自觉服从和践行这些规则时,社会正义方能有效实现。亚里士多德正义观充满了内在矛盾。他的正义观,不仅为西方文明奠定了基础,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也具有一定启示。我们应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战略方针,正确认识和处理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扩大中产阶层在总人口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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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亚里士多德 正义 法律 |
文章编号: | 1000-8284(2006)01-0023-04 |
修稿时间: | 2005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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