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用诚实信用原则的必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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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娟,吕鹤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用诚实信用原则的必然性[J].理论月刊,2000(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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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娟 吕鹤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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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地质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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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诚实信用原则形成了商业习惯 ,在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它的历史渊远流长。在不同时期具体含义有所不同。现代意义的诚实信用原则是由1907年瑞士民法典确立的。其第2条规定 :“任何人都必须诚实、信用地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义务” ,它是诚实信用要求和自由裁量权的统一。该原则一经确立 ,即被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采纳 ,成为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 ,被学者称为“帝王条款”。我国也于1986年将现代意义的诚实信用原则引入《民法通则》。其第4条规定 ,凡一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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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诚实信用原则 必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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