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秦朝“以吏为师”及其相关问题考辨
引用本文:杨东晨,杨建国.秦朝“以吏为师”及其相关问题考辨[J].阴山学刊(自然科学版),2006,19(2):41-48.
作者姓名:杨东晨  杨建国
作者单位:[1]陕西历史博物馆 [2]中共西安市委党校,陕西西安710061
摘    要:“以吏为师”是泰国暴政的手段之一,这种畸形教育制度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尊皋法家反对儒家是导致“以吏为师”的根本原因,分封与郡县制之争导致了“焚书坑儒”与“以吏为师”,“坑儒”事故使“以吏为师”的畸形制度进一步巩固。究其实质,“以吏为师”在于加强思想控制。“以吏为师”破坏了秦朝的文化教育,对先秦时期行之有效的“官”、“私”学之教育制度,也是一次致命的破坏。

关 键 词:秦朝  以吏为师  教育制度  尊法反儒  分封  郡县制
文章编号:1004-1869(2006)02-0041-08
收稿时间:2005-09-06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