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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实现
引用本文:郭梦青.论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实现[J].法制与经济,2009(8).
作者姓名:郭梦青
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
摘    要: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法院判决的重要类型之一,关系到行政法律关系的重新设定问题,法院作出此类判决要准确把握其适用条件,并要保证其有效实现。本文即从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涵义及其属性,适用条件和实现作了阐述。

关 键 词:重作判决  撤消判决  具体行政行为  司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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