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指标市场
配置法律制度正当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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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新仓,阎其华.建设用地指标市场
配置法律制度正当性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8(2):104-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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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新仓 阎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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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沈阳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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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发展与农民财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11BFX066)、辽宁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农村土地确权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农民权益保护为视角”(W201602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农业供给侧改革视野下的辽宁农地流转法律问题研究”(L17AFX003)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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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供给侧改革旨在适度扩大需求,通过矫正要素配置推进结构性改革。建设用地指标行政配置是市场机制的制度基础,忽视各地对指标的客观需求,土地资源粗放低效利用。建设用地指标市场配置是对行政配置制度创新,其本质是引入私权机制,通过私权自治和合同自由对建设用地指标进行权利分配,推进土地供给侧改革。为推进土地市场化改革,从私法角度探究建设用地指标市场配置,探讨建设用地指标市场配置制度优势,实现建设用地指标行政配置与市场配置衔接与协调,为建设用地指标市场配置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正当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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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供给侧改革 建设用地指标 市场配置制度 正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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