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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可转续
作者姓名:宁文  黄红芳
摘    要: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月4日发布消息,公布了《关于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即日起,该市流动就业人员的医保关系能带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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