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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公路引发的案件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诚意”应诉
摘    要:正"环保审批是涉案高速公路建设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不能影响公路最终是否建设。受环境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已按规定进行公众参与程序。"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晖出庭应诉,并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发表了长达近5分钟的答辩。2015年12月4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广东高院")公开开庭审理彭友能等11人与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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