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地位仅次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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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显明.《物权法》地位仅次宪法[J].城乡建设,2007(4):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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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显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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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房地产评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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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怎么看待《物权法》的出台?本法为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提供了法律保护,其中避免了一些关于私人财产的纠纷问题.尽管在一些方面缺少《物权法》的配套法案,如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住宅建设法,住宅使用法.但是,作为一项关于房屋的根本大法,它提供了权利之间的平等,公平和公正,具有划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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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地产行业 物权 中国 解读 住宅建设 法律保护 私人财产 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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