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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介入对门诊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及临床症状的影响
引用本文:刘建明,黄双火,袁洁,周东胜,杨月友.社工介入对门诊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及临床症状的影响[J].四川精神卫生,2013(4):306-308.
作者姓名:刘建明  黄双火  袁洁  周东胜  杨月友
作者单位:广东省第三荣军医院,516157
摘    要:目的 探讨引入社工专业理论方法对门诊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康复效果,为门诊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和回归社会提供实践指导.方法 将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 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的48例门诊患者采用随机数字法分成两组,干预组由社工介入开展个案活动联合药物治疗,对照组只进行药物治疗.采用一般自我效能量表(GSES)、阳性和阴性症状量(PANSS)于治疗后第2、4、6月末各评定一次.结果 干预组干预前、后GSES评分分别为(24.78±6.15)分和(27.75±6.93)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3.57,P 〈0.001);干预后第4、6月末干预组PANSS总分、阴性因子分和一般病理分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结论 社工介入可能更有利于门诊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以及临床症状的改善.

关 键 词:精神分裂症  社工理论  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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