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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财产权利及其保护
引用本文:尹红.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财产权利及其保护[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5(1):50-52.
作者姓名:尹红
作者单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摘    要:财产权不仅对成年人有基础性意义,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对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更具有保障其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意义。然而我国立法对未成年人财产权问题未能有所规定。在离异案件日益增多的今天,保障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财产权利,是保障其生活的首要基础。文中在分析我国对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财产权利的立法缺陷的基础上,试图初步构建未成年子女财产权利保护的基本框架。

关 键 词:未成年子女  财产权利  范围  保护
文章编号:1671-5136(2008)01-0050-03
修稿时间:200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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