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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子电气设备废弃量迅速增长,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环境污染源。近年来,个别地区使用简陋设备和落后工艺回收利用废弃电子电气设备(以下简称电子废物),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为加强电子废物的环境管理,防止污染环境,促进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利用和处置电子废物,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一、产生电子废物的单位,包括电子电气设备制造企业、电子电气设备维修服务企业和大量使用电子电气设备的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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