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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食品安全“黑名单”
引用本文:吕洁.深圳建食品安全“黑名单”[J].食品安全导刊,2013(18).
作者姓名:吕洁
摘    要:9月1日起,深圳建立了“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公开曝光,并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日前经政府公报对外公布,于9月1日起实施.对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过深圳信用网“曝光台”栏目对外公布,也可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站等其他方式对外公布,并计入全市企业信用档案.其问题信息曝光期限最长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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