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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减轻处罚幅度——关于完善《刑法修正案(八)》第5条的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廷光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1,(2):5-13
减轻处罚是贯彻党和国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环节,对于实现量刑公正至关重要。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学界存在无限制减轻处罚与限制减轻处罚的学术争鸣,后者又有"下一量刑幅度说"和"减轻底线说"两种立法方案。本文通过对不同立法观点的考察,指出无限制减轻处罚的弊端和限制减轻处罚的适用对象,阐述科学设计减轻处罚幅度的理论基础,深入剖析两种限制减轻处罚方案的优劣得失,主张吸取《刑法草案第22稿》第63条的合理内涵,提出进一步完善《刑法修正案(八)》第5条的立法建议,以弥补减轻处罚幅度的立法缺失,从而将法官的减轻处罚权控制在合理范围,最大限度地实现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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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主编的《经济犯罪新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研究》一书已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共8章,约52万字。该书是马教授继《犯罪通论》、《刑罚通论》问世后,在刑法学研究领域中取得的又一硕果。该书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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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预防犯罪理论的可贵探索──评张滋生、汤啸天新著《预防犯罪导论》赵廷光,莫洪宪犯罪学以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为研究对象,而犯罪预防是犯罪学研究的宗旨。当今世界各国都面临犯罪增长的严峻势态,如何有效地控制和预防犯罪,为学者们所关注。多年来,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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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代的电脑犯罪与刑事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息时代的电脑犯罪与刑事立法赵廷光一、信息时代与电脑犯罪什么是信息时代或信息社会,目前给它下一个科学和完整的定义还为时过早。但是在信息社会里,信息交流则表现为“三大主要特征”和“五大社会功能”。所谓三大主要特征是指:(1)全球性。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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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本质是什么?在我国刑法理论中占统治地位的观点是:1.“犯罪这一概念是有阶级性的”。2.“犯罪是人类社会出现阶级以后的社会现象。是一定历史阶段中具有强烈阶级性的法律概念”。3.“犯罪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而且最终也必将随着阶级、国家的消亡而消亡。”虽然我国主要的刑法教科书正确指出:“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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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以罚金替代短期自由刑的执行(以下简称易科罚金)是刑罚易科制度的一种。刑罚易科制度,亦称换刑处分或易刑制度已载入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法典。主要有三种:(1)短期自由刑易科罚金;(2)罚金易科短期自由刑或劳役;(3)短期自由刑或罚金易科非刑罚处理方法。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易刑制度。本文试图通过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以及不同观点的考察,探索短期自由刑易科罚金在我国实行的可行性,以供学界同仁研究和立法机关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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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量刑原则与量刑公正——关于修改完善我国量刑原则的立法建议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量刑公正是量刑原则的灵魂,量刑原则是量刑公正的保障.现行刑法第5条既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又是量刑活动的指导方针,但是其他规定量刑原则的条文却与之不相匹配,未能切实贯彻和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精神,从而赋予法官宽泛的刑罚自由裁量权,给情、权介入诉讼留有游刃空间,致使量刑偏差不可避免.为了坚持刑法第5条,改善实现量刑公正的法律环境,将法官的刑罚自由裁量权限制在合理范围,最大限度地避免刑罚打击误差,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国家长治久安,本文特提出修改完善我国量刑原则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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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放弃重复侵害行为”质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这一命题,来自苏联刑法理论。在以往的刑法理论中,没有给它下定义,只是用举例的方式进行解释,认为这是指开枪杀人,第一枪未射中,当时有条件再射第二枪、第三枪,但行为人出于本人的意愿,放弃了继续射击,因而使犯罪结果没有发生。这种行为状态应当如何定性呢?赵秉志同志撰文将它提出来讨论,认为是犯罪中止。有的同志则认为是犯罪未遂。由于“放弃重复侵害行为”含义不清,刑法学界至今未取得一致的意见。后来,赵秉志同志在其专著《犯罪未遂的理论与实践》中,对这一命题作了广义的解释:“凡犯罪分子使用可以一下子造成犯罪结果的工具(不仅仅限于枪,还包括刀、铁器等),实施了足以发生其所追求的犯罪结果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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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量刑精确制导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我国《刑法》第5条既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量刑公正的一般标准,它要求量刑精确制导,最大限度地避免刑罚误差。实现量刑精确制导的根本出路是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依法构建量刑标尺,将法定刑空间划分为200个刻度,把其中各种刑罚折算或者虚拟为有期徒刑的月数,明确1个刻度所体现的不同性质刑罚的度量,用以计算刑罚的轻重程度;(2)在正确定罪并找准法定刑的前提下,理性评价犯罪人具有的量刑情节,将其所反映的社会危害程度和人身危险程度用一定数值(积分)表示,借以计算行为人罪责的大小程度;(3)将量刑情节的轻重积分与量刑空间的轻重刻度按"1∶1"的标准相对应,前者在相应量刑空间中的读数,便是量刑公正的最佳适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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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量刑公正性和透明性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量刑是在正确定罪的前提下,依照刑法关于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理性评价案件确有的各种量刑情节对于处罚轻重的影响力,据以在法定刑范围内或者法定刑以下,依法对犯罪人决定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刑度或者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诉讼活动。由于量刑是对犯罪人进行生杀予夺的重大问题,涉及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所以应当以特别审慎的态度和精密的逻辑思维,去追求量刑的最佳适度。无论是检察官在起诉书中提出“量刑建议”,律师针对检察官的量刑诉求进行“量刑答辩”,还是法官根据法庭调查和辩论所作出的“量刑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