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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对于含有一个以上的私人商品的公共商品经济而言,文献提到的机制尚有不尽人意之处。由格罗夫斯和利加德(1977),沃尔克(1981)及田博士提出的混合竟争机制有一个共同的弱点:分配私人商品的结果函数不是个人价值的,即使它们在只有一个私人商品的情况下具有个人价值。这种机制只能决定公共商品的标准及纳税制度,但不能决定私人商品的标准。私人商品总是通过竟争市场来分配,如格罗夫斯和利加德(1987)所言,如果结果函数不是个人价值的,就会产生许多问题,例如,多个代理人可能不能配合行动,或一个代理人无法估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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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本文介绍了一种分配机制——纳什分配法,该分配法即使在非完全非转移条件下,也恰好与林道分配法相吻合。这种包括非完全非转移在内的分配法将至关重要,因为经济实体的选择在许多情况下是非完全非转移的,特别是当执行者是各个独立的群体时,另外,本文中提出的机制使用的结果函数是个人可行的,均衡的,连续性的。它与纳什均衡有差别,并且,这种差别普通存在于机制之中。这种机制具有最小维数的信息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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