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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欧亚经济联盟主要国家从中国进口的重要贸易农食产品类别、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农食产品的重金属限量标准与法规情况,并且从食品分类方式、农食产品限量指标等方面将中国和EAEU重要贸易农食产品重金属限量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为监管部门和企业进行相关研究和促进中国-欧亚经济联盟的农食产品贸易提供参考。通过比较,中国和欧亚经济联盟在食品的分类方式上有各自的特点和不同,我国食品分类较为全面但食品种类相对比较笼统细分度仍然不够,EAEU食品大类虽然不多但具体食品种类规定得比较详细和具体;我国和EAEU在重金属限量标准方面有较大差异,我国对于重要贸易农食产品制定了更为严格的铅限量指标,可以比较铅限量的22种农食产品中有11种农食产品我国规定了更低的铅限量标准;EAEU制定了更为严格的镉限量指标,可以比较镉限量的17种农食产品中有10种产品EAEU规定了更低的镉限量;此外,EAEU规定了部分重要贸易农食产品的镉、砷和汞的限量,而我国GB 2762中未有相关规定;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主要与中国和EAEU各国环境中重金属含量差异较大,而且也与各自的饮食习惯、社会文化因素、人群暴露风险和农食产品管理方式不同有关。要推动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主要国家重要贸易农食产品出口贸易,需要政府、企业等多方合作共同促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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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究我国与南共市动物源性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的异同。方法根据GB 276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以及南共市在2013年8月29日第42号合议理事会决议中制定的南方共同市场关于食品中无机污染物最大限量的技术法规,分析2个标准重金属检测项目、涉及动物源性食品种类和主要动物源性食品限量指标的异同。结果我国在动物源性食品重金属检测项目和涉及动物源性食品种类上均比南共市规定的多。在限量指标方面,南共市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砷限量、肉及肉制品、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蛋及蛋制品中铅限量、畜禽肾脏中的镉限量均比中国规定宽松。结论我国监管部门应对南共市规定较为宽松的检测项目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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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我国与巴西肉制品中添加剂标准的异同。方法根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及RDC272/2019《授权用于肉类和肉类产品的食品添加剂》,比较两国肉制品细分种类、肉制品添加剂功能分类、肉制品添加剂种类和数量、关键添加剂限量指标等方面进的异同。结果按产品类别分,我国将肉制品分4大类, 14亚类和6细类,巴西分2大类, 4亚类和8细类。按添加剂功能分,我国将肉制品添加剂区分成19类,巴西分为12类,其中中国和巴西有11类添加剂区分完全相同。我国和巴西仅在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类2个亚类具有可比性,通过添加剂限量指标比对发现,我国与巴西限量规定相同的有83项次,巴西限量规定比中国严格的有40项次,中国限量规定比巴西严格的有132项次。结论我国监管部门应特别关注巴西进口肉制品中的稳定剂、着色剂、防腐剂、增味剂检出数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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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纳达是世界上肉豆蔻产量排名第二位的国家, 自格林纳达与我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以来, 中格贸易联系日趋紧密。格林纳达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自然延伸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不可或缺的参与方, 对中国外贸发展及新市场的开拓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监管关键措施及准入条件等方面, 系统介绍格林纳达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以期为食品监管部门和食品进出口企业了解格林纳达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供帮助, 进而促进中格食品进出口贸易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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