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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旨在明确物的归属,在流转中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基本经济制度.那么物权立法必当审慎为之,尊重和适应现代物权制度发展的需求,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寻求各种法律途径,形成以物权为核心、稳固物权、维护物权的理想的维权屏障.笔者以为,适应现代物权制度需要的理想的、良性的法律保障和服务机制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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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实务中,放弃继承权的问题可谓司空见惯.然而,这一问题看似简单,实则不然.由于不同的公证员对该问题的认识不同,导致各自的实务操作并不一致.因此有必要对放弃继承权及相关的公证实务问题进行梳理和阐释,以消除歧见,统一认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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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从字面上来理解,即是与私证相对应的"公"性质的司法证明活动.一般解释为,由特定国家机关或组织对有关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现代公证之"公"字,所涵盖的内容是丰富的.它不仅指主体的公职性和公共权威性;而且指程序的公开性和公知性;内容的公正性和公允性;效力的公示性和公信性;以及性质的公益性和结果的公平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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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的纠纷预防功能 (一)公证预防纠纷的基本原理 朱苏力教授认为,法律的主要功能也许并不在于变革,而在于建立和保持一种可以大致确定的预期,以便利人们的相互交往和行为.①人们要求对未来合理预期,对生活稳定的追求,决定了法律的确定性的这一特征.因此,在一种相对稳定的法律制度框架内,每一个理性的人都能够依据法律的运作准确或者大致准确地预测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社会其他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反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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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错证纠纷已不鲜见,但因现行法律规范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尤使此类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复杂化。本文从公证错证赔偿责任入手,分析指出公证错证赔偿应为民事赔偿;进而以公证法律关系为民事法律关系,依传统现代民事责任理论,对其过错责任作了学理分析,并结合域外各国的立法实战,提出了我国未来公证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责任人界定及错证责任的负担标准等,以期对公证立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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