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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极大的一种犯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世界上一直享有“无毒国”的声誉。但是,自本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白色瘟疫”的毒品正在秘密地从我国的沿海、沿边地带向内地扩散、辐射,短短几年,在我国的一些地区几乎泛滥成灾,成了祸国殃民的“瘟神”和社会的一大公害。我国刑法第171条规定的毒品犯罪,显然已不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为此,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禁毒决定》),为严惩毒品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对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本文仅就毒品犯罪中几个问题,作如下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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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新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名,为了更进一步地贯彻新刑法的立法精神,本文作者从该罪的立法缘起、概念和特征、罪间界限以及其他应当注意的问题等方面,作了较为深入、具体的研究和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地处理好这一方面的问题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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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范青少年吸毒,应当积极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加强社会监控和对吸毒者的改造力度,加强对社区和复杂公共场所的监控,完善刑事立法,健全刑事司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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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本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可以比照本法分则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判刑,但是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一规定是以罪刑法定为基础,有控制地适用类推原则制定的。我国刑法为什么要规定类推呢?第一、我国是一个区域广大,人口众多的国家,犯罪的情况十分复杂,形式也多种多样,我国第一部刑法不可能把这些复杂的犯罪现象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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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利用合同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手法,与他人签订虚假合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合同是进行经济交往的正常手段,因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往往具有“合法”的外衣掩护,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因而在处理这种犯罪时,应划清两条界线。 (一)划清利用合同诈骗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根据我国刑法第151条规定,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取了虚构事实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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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的精神面貌都有根大的提高和改观。然而,国门洞天.八面来风,市场竞争.良莠并存,伴随着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狂潮的沉渣泛起和黄色文化、浮躁文化的泛滥,我国青少年犯罪步入了一个新的高峰期,成为我国当前社会治安的一大突出问题。青少年犯罪的严重恶化.不仅破坏了社会的稳定,败坏了社会的良好风俗,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带来了极为消极的影响。对此若不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及时、有效的治理,其后果不仅会使我国十多年来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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