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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北京市律师协会设立物权法专业委员会.笔者成为负责人之一。那时,物权法草案制定活动正日渐深入,官方的各种立法论证会、座谈会频繁举行,民间的研讨会、交流会也此起彼伏,因借物权法委员会负责人之名及地利之便.笔者被全国律协指派参加了六次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的《物权法》立法工作会议,受北京市律协指派参加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四次《物权法》立法会议,委员会自身也组织了五次研讨会。此外,主动或被邀请参加了多次其他相关的民间研讨交流活动。在诸多会议中,笔者感受到了多种理念、价值、理论和制度设计技术的分歧、冲突,回想起来,真像一场多幕剧,颇为丰富、精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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