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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是城市建设用地的主要类型之一,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区域。通过梳理工业项目硬化面积高、径流污染程度高等特征,针对性提出其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建设标准和技术应用等实施建议。工业项目的海绵城市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应合理布局绿地并建设海绵设施,通过精细化的标高设计进行径流组织设计;对于降雨径流污染严重的三类工业项目,其海绵措施应以雨水调蓄池(应急事故池)为主,严禁设置具有渗透功能的源头控制设施。对于三类工业项目,海绵城市所提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目标与事故池的环保要求基本一致,建议相关部门在制定(修订)的应急事故池设计标准时,其中的径流污染控制体积可与对应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标准协同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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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箱涵内沉积物的累积改变了水力输送条件,对城市排水系统运行状况具有重要影响。为了减少这种影响,亟需研究排水管涵沉积物运动规律,掌握沉积物累计的特征。根据计算流体动力学数值模拟技术,耦合流体体积函数模型和离散相模型,研究了排水箱涵沉积物输送过程。结果表明箱涵内一部分颗粒会沉积在箱涵底板,沿流向两侧沉积颗粒较多,中心部位较少。箱涵底板沉积物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底板免受水流冲刷,但是限制了管道的输水能力,可能成为污染物的载体,在后续出现大流量冲刷中造成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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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梳理选择厦门市52个典型海绵城市建设地块的海绵投资、项目面积、建设标准等数据,核算出不同用地类型的海绵建设或改建项目中,控制单位体积雨水径流量需产生的海绵投资,进而核算成本和收益,确定合理的激励系数,最终提出厦门市雨水排放管理激励标准:(1)工业用地、公共管理及服务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商服用地的海绵改建项目,建议采用每1m~3径流控制容积分别奖励1 620元、990元、1 220元,2 800元的标准予以激励;(2)对于新建项目,建议分别采用每1m~3径流控制容积902元、597元、570元、1 545元的激励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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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中污水的水质水量变化与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密切相关。对昆明市第六污水处理厂进水口以及服务范围内的广福路干管、云秀路干管、新宝象河南岸干管进行了水质水量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厂实际进水水质频繁超出设计值,2012年COD、BOD5、SS、TN和TP超出设计值的天数分别为202d、147d、209d、309d和175d。三根主干管的TN值持续高于污水处理厂进水设计值,广福路干管和云秀路干管夜间会出现水质水量冲击负荷。建议有关部门加强污染企业排入市政管网的水质监督;加强管网的检测、维护和修复,减少垃圾、河水、雨水进入污水管网,以免影响进水水质;合理调整运行参数并强化脱氮除磷,保证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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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7-2035年)》,到2020年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需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规划要求主城区(含中心城)排水系统设计重现期达到5年一遇。本文以上海市中心城区某排水系统为研究对象,结合系统内近年来海绵城市建设情况,探讨海绵城市建设对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提标的效应,研究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提标的途径。结果显示,在5年一遇设计降雨下,中心城区积水量远大于雨水排水规划中提出的每平方公里1.2万m3;对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海绵城市建设可有效削减地面积水量,提高排水系统排水能力,但由于老城区管网问题复杂,且海绵城市建设缺乏系统性,仍存在不达标区域。结合雨水规划要求,在源头分散设置浅层调蓄,排水系统可有效提标至5年一遇排水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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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河流生态修复的环境价值及实现机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探讨了城市河流环境价值的内涵、分类体系及常用度量方法,并以上海市长宁区的河流生态修复为案例,测算其环境价值,分析其投入产出。据此分析我国城市河流生态修复资金短缺的原因,探讨城市河流生态修复的环境价值实现机制。计算结果表明:(1)生态修复后的城市河流环境价值增值显著,本案例总计约为4.7亿元/年,相当于2007年长宁区GDP的1.22%,年均产出投入比为14.63;(2)城市河流生态修复的正外部经济效应显著,河流沿线居民和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3)政府进行河流两岸统一开发、水资源定价、税费征收与转移支付是城市河流生态修复环境价值的主要实现途径;(4)营造全社会参与河流保护氛围,并使公众理解城市河流环境价值,是价值实现的关键步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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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了城市河流环境价值内涵、分类体系和常用度量方法,以上海市长宁区河流生态修复为案例,测算其环境价值,分析投入产出;在此基础上,识别我国城市河流生态修复资金短缺的根因,初步探讨城市河流生态修复的环境价值实现机制。结果表明:(1)生态修复后的城市河流环境价值增值显著,约46244.24×104元/年,相当于2007年长宁区GDP的1.19%,年均产出投入比为14.34;(2)城市河流生态修复的正外部经济效应显著,河流沿线居民和企业是最大的受益者;(3)政府进行河流两岸统一开发、水资源定价、税费征收与转移支付是城市河流生态修复环境价值的主要实现途径;(4)营造全社会参与河流保护氛围,并使公众理解城市河流环境价值,是价值实现的关键步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