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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份合作企业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形式,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它将在我国长期存在发展下去。因长期以来一直缺乏国家高层次立法,使得企业运作十分混乱。为了保障股份合作企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必须尽快制定我国的《股份合作企业法》,以完善立法,调整相应的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2.
论《婚姻法》弱者保护机制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婚姻法》以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人权理念与精神为其追求目标 ,对婚姻家庭中的弱者提供法律救济手段和保障机制。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 ,由于《婚姻法》对弱者保护机制制度性的缺失以及相关内容的失之过简 ,难于操作 ,使保障措施不能够完全到位。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离婚后一部分妇女生活相对贫困化的问题也日见突出。为此《婚姻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其弱者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3.
仲裁员队伍是仲裁制度的脊梁,仲裁员则是仲裁的灵魂.自1995年9月1日仲裁法实施以来,我国的仲裁事业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然而,近年来仲裁员制度的缺陷及制度运行失范亦日渐凸显,其主要表现为:仲裁员法定条件宽松,聘任仲裁员不合条件,名册仲裁员信息量不足,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盲目,选择首席、独任仲裁员权利落空,驻会仲裁员大量存在,仲裁诉讼化倾向严重,办案仲裁员收入微薄,精英仲裁员消极退阵,对仲裁权监督的立法不足,仲裁员责任虚化,仲裁质量及信誉下降等.我国仲裁员制度的缺陷与运行失范现象亟待矫正,应采取措施为:取消仲裁员资格的模糊性规定,建立、实行严进宽出的仲裁员淘汰机制,广泛披露仲裁员信息,取消驻会仲裁员,改革首席、独任仲裁员产生办法及仲裁报酬办法,建立相关聘任不合法仲裁员、仲裁员信息虚假公布、仲裁员过错等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相似文献   
4.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渐频繁的海上石油勘探、开采、运输活动使海洋环境污染事故频频发生,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2010年4月,位于美国墨西哥湾的"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发生原油泄漏,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环境灾难和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而相关单位并未投保针对性较强的足额商业保险,充分暴露了当事国的海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缺陷。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件对我国海洋环境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具有毋庸置疑的警示作用。  相似文献   
5.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作为一种权利救济制度 ,在婚姻立法中予以确认 ,意义重大。它使法律从过去的维护形式正义逐步转向维护实质正义 ;它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 ;它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审判有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是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一直缺乏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该制度的立法不足也在所难免。针对该制度在立法中的内容失之过简 ,操作时还有一系列实际问题尚未解决的状况 ,本文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过错范围、过错性质以及过错赔偿等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 ,提出一些看法与建议  相似文献   
6.
<唐律>是我国历代封建法典之集大成者,<唐律>对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具有"适用法律官民平等"、"官吏之赃罪重于平民之脏罪"、"贪赃即惩"、"法网严辔,层次分明"、"突出重点,宽严相济"等显著特点.解读<唐律>中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具体规定与立法特色可知,<唐律>对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对于我们今天的反贪污贿赂立法仍然具有重要借鉴价值.分析其借鉴价值,能够使我们从<唐律>中汲取营养,进而从"严密法网"、"从严治吏"以及"官民平等"三方面修改和完善我国现行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单位犯罪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开始衍生并逐步蔓延.近年来,在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犯罪案件中,单位走私、偷税、骗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贿赂等犯罪案件大幅度上升.单位犯罪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国家的经济建设,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探讨单位犯罪的成因以及建构单位犯罪的预防机制,对于有效打击单位犯罪行为,扼制其发展蔓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江泽民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举的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 ,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性认识的升华。德法并举治国模式的选择对小康社会的治理来说 ,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德法并举是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 ;是加强我党自身建设的需要 ;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为此 ,要加强对法治与德治自身及二者并举这一重大现实与历史课题的研究 ,为建立、发展、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和道德体系献计献策。  相似文献   
9.
新<婚姻法>增设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填补了我国婚姻立法的空白.是我国婚姻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我国无效婚姻的法律救济制度存着严重的缺失,不利于对合法婚姻的保护和对违法婚姻的制裁.为了保护善意,制裁恶意,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在无效婚姻的效力上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权利受到损害的一方提供法律救助.具体措施如下:1、婚姻被宣告无效后,无过错方生活困难有权求对方给与经济上的帮助;2、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确保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得到合理的补偿;3、应赋予无效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4、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0.
强奸案件是一种常见的暴力犯罪案件。强奸犯罪严重危害社会,同时侵犯被害人的人身、财产等多项权利。我国现行司法制度对于强奸案犯的处罚,一般仅限于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而对于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经济上、精神上损失的赔偿,则很少顾及。本文从强奸案件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侵权损害结果上、民事立法本意上及该类案件作为刑事附带民事之诉的操作上,论述了强奸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的必要性,合法性及可行性,同时也阐明了实行这一制度对于提高我国法律文明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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