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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万余座设施调研和规划编制试点的基础上,浙江省颁布了以县域为规划编制单元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和编制大纲。导则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受益面,处理设施实现标准化运维范围和设施出水污染物排放达标比例等方面对规划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导则明确了规划编制应围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规划和运维管理规划两部分主要内容,并对具体要求进行了引导。规划编制应依据上位规划,县域水功能区划和当地水环境目标,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规范等,在充分调研和专题论证的基础上,引导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的技术路线和运维管理的提升措施,进而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规划实施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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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全国首个专门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需求和立法基础两个方面论述了《管理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依据《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介绍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范围和处理设施的组成体系;从规划、建设、运维全过程及宣传教育、资金、用地、技术、电力、科技、监督管理和考核等角度,全方位剖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管理架构和相应职责,重点分析了处理设施及其运行管理的技术体系和建设要求。结合浙江实情,《管理条例》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各方的职责义务和法律责任,对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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