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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占生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3,32(10):27-29
"李慧娟事件"是一个值得多角度、多层面不断探究的学术标本。以往学界已有诸多解说,但今天检讨之,似都未能及于问题之根本。从法理学的本体论层面解析,法官为解决个案要"找法",但什么是法?在此却有一般意义的法与当前个案的法之分,亦有法的一般效力和个案效力之分。李慧娟依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规则,否定的只是《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的个案效力,并未涉及其一般效力,因而从理论上讲并无任何违法与不妥。这种解说或许是对"李慧娟事件"的真正的理论救赎。 相似文献
2.
周占生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25(4):180-182
一、问题的提出 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之一,其提出是基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大量存在. 这种认识无疑经历过巨大的转折,17、18世纪西方启蒙思想家倡导民主、反对专制,一个重要主张便是制约行政权力,强调依法行政,实现行政法制化.为此,资产阶级在取得胜利后也曾大力推行"以法制权",但事实却表明,对行政权的法律约束并非越严格越好,以19世纪后期的美国为例,其一度过于苛严的法律制度,曾使行政裁量权"被缩小到无可奈何的最小程度",结果使行政几乎陷于瘫痪,失去了起码的效率和功能.这种状况迫使美国于20世纪初不得不重新放宽了对行政裁量的限制,给予其必要的活动空间. 相似文献
3.
周占生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7):23-25
成功的法理学教学必须处理好以下三个基本问题:第一,法理之"理"的一般性、概括性特点,运用法理分析要注意的法理学特有高度;第二,"法的本体"的含义,及其根本性、综合性、实践性属性;第三,"法是一个社会最低限度价值标准的权威性表达",一类事实能否入法,取决于其所承载的价值是否符合此标准。 相似文献
4.
周占生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23(4):123-124
司法公正是现代法治国家和社会的重要目标,它的实现离不开法官的公正司法行为,而从最终的意义上讲,离不开公正廉明的法官。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建设,需相应的制度保障,其中最具有直接意义的便是法官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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