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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生态工程,生态修复的主旨是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和科学的人工修复来完成。黑龙江省两大平原在我国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依据两大平原不同的修复重点开展不同的修复方式,如农田防护林修复、湿地修复、土壤修复、矿山开发后土壤修复等,并且实施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农林复合发展经营模式、生态补偿制度、生态修复主体制度、生态修复基金制度等。  相似文献   
2.
环境问责是指对政府主管部门和政府官员的环境责任追究机制,在环境问责中,问责主体与问责客体因其政治人的属性而具有政治人理性.政治人理性内涵包括满足精神需要的自利性、依托社会公共权力的社会公共性、及以工具理性为主要行为手段,从政治人理性的内涵出发从不同角度完善环境问责制度.  相似文献   
3.
浅析我国的环境问责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问责制的确立以《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出台为标志。在整顿重大环境事件的背景条件下,环境问责因社会转型、政府责任和企业环境责任强化而具有独特的特点,在环境问责的基本建构上,对环境问责的配套制度建设提出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4.
黑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目前已有辽宁、云南、深圳、厦门、太原和贵阳等省市在区域层面上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无论是在学者们的理论研究中,还是试点省市的实践探索中,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都被视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立法也被大范围引入,成为可供借鉴的立法经验.黑龙江省作为资源大省,发展循环经济势在必行,相应的法律保障措施也正在学术研讨及酝酿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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