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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是生命之本,一旦受到污染,将会严重影响人类的日常生产与生活。基于鲜明的特殊性,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是一项任重道远的社会性工程。来自美国超级基金法立法理念的启发,且基金运行以来成效显著,指引我们探索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创新路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令人堪忧,而浙江省土壤重金属污染形势严峻亦如是,例如台州、湖州的血铅超标事件。在分析土壤重金属污染频发的原因之后,为浙江省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提出一条可行的进路:构建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基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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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利益是人类从环境中获取的维持生命延续与自我发展的效用,以及能动地利用自然环境所形成的各种利益。在环境问题与环境危机的影响下,环境利益的实现必定受到阻碍。《物权法》规定了自然资源物权和环境保护相邻权,却忽视环境利益保护的理念,在物权客体范围与相邻关系等方面亦存在明显局限。应将"环境利益"纳入民事立法,尤其是《物权法》中,通过确立环境物权,丰富环境容量使用权、环境保护相邻权的相关内容,实现对《物权法》的完善,促进环境利益的民事法律保护与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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