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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变化引起的碳排放对全球气候变化有重要影响,调整区域的土地利用方式对适应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本研究利用辽宁省碳排放/吸收参数,估算了辽宁中部城镇密集区土地利用变化的碳排放量.结果表明: 1997—2010年,碳排放量为308.51 Tg C,碳吸收量为11.64 Tg C,碳吸收量可抵消
3.8%的碳排放量.土地利用变化的净碳排放为296.87 Tg C,其中,保持用地类型不变的土地上净碳排放量是182.24 Tg C,对总排放量的贡献为61.4%;发生用地类型转换的土地上净碳排放量是114.63 Tg C,对总碳排放量的贡献为38.6%.通过量化土地利用变化和碳排放之间的映射关系可知,1997—2004年,保持建设用地不变(40.9%)和农田转为建设用地(40.6%)类型对碳源的贡献最大,农田转林地(38.6%)和保持林地不变(37.5%)类型对碳汇的贡献最大;2004—2010年,土地利用类型对碳源和碳汇的贡献类型与前一时段相同,但保持建设用地类型对碳源的贡献提高到80.6%,保持林地类型对碳汇的贡献提高到71.7%.基于不同景观变化类型的碳排放强度,我们从两方面提出低碳土地利用的调控对策:从碳减排方面,严格控制土地利用向建设用地转变,提高建设用地能源利用效率,避免对林地和水域过度开发利用;从碳增汇方面,增加森林覆盖率,实施农田、草地还林,加强对森林、水域的保护,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和科学实施农田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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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的灰色关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辽宁省是我国重工业基地和能源消耗大省,经济发展对能源依赖性强,能源供不应求的状态日益显著.为了深入了解辽宁省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提出科学的低碳发展建议,本文基于2000—2012年辽宁省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相关数据,应用灰色关联分析,分别对辽宁省能源消费产业和能源消费品种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 在各产业能源消费中,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能源消费量很少,但与经济增长的关联程度最大,工业消费量最大,却与经济增长的关联度较弱;在能源消费品种中,石油和水电能源消费量与经济增长的灰色关联度显著,但煤炭能源消费量与经济增长的关联度不显著,表明煤炭的利用效率低.为实现低碳可持续发展,辽宁省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特别是应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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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基于QUICKBIRD和IKONOS数据解译得到的铁西老工业区土地利用状况,采用地统计和常规统计方法,分析代表区域环境和社会经济服务功能的用地类型的时空动态和集约利用特征.结果表明: 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是沈阳市铁西老工业区主要的用地类型.2000-2010年,铁西区土地利用发生了明显变化.工业用地面积呈快速降低趋势,住宅用地面积呈增加趋势,公园、商服用地和绿地面积迅速增加.城区环境明显改善,综合宜居水平提高,功能定位日益明晰,商住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土地利用效率逐渐提高.2002年以来,铁西老工业区区域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有了明显改善,但土地资源的集约潜力仍旧可以进一步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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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城市(沈阳)能源消耗碳排放的影响因素分解及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阳作为我国东北地区中心城市和重工业城市,能源消费持续增长趋势及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短期内很难改变。由于能源消费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所以碳排放在未来一段时间必然会持续增长。论文根据《2006年IPCC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并且充分考虑没有燃烧充分的燃料,计算了沈阳市2005-2009年能源消耗碳排放,采用LMDI(Logarithmic mean divisia index)分解法定量分析了单位GDP能耗、能源结构、经济发展对沈阳市能源消耗碳排放的影响。结果表明经济发展对沈阳市碳排放增长有促进作用,单位GDP能耗降低对碳排放呈现抑制作用,而能源结构对碳排放作用甚微。这说明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经济规模的扩大使得单位GDP能耗抑制作用逐渐降低,碳排放将会持续增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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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系统破坏损失核算是构建绿色国民经济和经济生态生产总值核算体系的关键内容。本研究以福州市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根据其人类不合理利用生态情况,构建了符合福州市的生态系统破坏损失核算框架体系,对2015和2018年福州市生态系统破坏损失进行核算。结果表明: 福州市2015年生态破坏损失成本为90.81亿元,占GDP比重的1.6%。在系统类型上,海洋的生态破坏损失最大,为63.11亿元,占总生态破坏损失的69.5%,其次为湿地生态系统,占比28.7%,农田生态破坏损失最小,占比仅为1.8%;在功能组成上,产品供给功能损失最大,为63.13亿元,占总生态破坏损失的69.5%,其次为调节功能损失,占比27.5%,主要源于水流动调节功能和气候调节功能损失;在区域分布上,生态破坏损失成本主要集中在罗源县、连江县、福清市和闽清县,累计高达80.92亿元,占总生态破坏损失的89.7%。与2015年相比,2018年福州市生态系统破坏损失成本减少26.08亿元,呈明显降低趋势,降幅达28.7%,主要源于连江县、罗源县、福清市和闽清县生态破坏损失成本的降低,降幅分别为86.4%、14.8%、19.9%和12.6%,主要源于海洋和湿地生态系统类型人为破坏率的降低,表明福州市人民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海洋与湿地系统人为生态破坏现象明显好转。本研究对生态系统生态破坏损失的定价为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数据支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