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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学、讼师与士大夫--宋代司法传统的转型及其意义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陈景良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1):58-73
讼学与讼师是宋代社会转型下所出现的特有现象.它不仅反映着当时社会喜言财利的"好讼"风尚,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猛烈地冲击着以人伦道德为基础的司法防线,影响和改铸着宋代的司法传统.本文从多层次互动的角度论证了讼学、讼师与士大夫的对立与融合,打破了以往学术界只重视二者对立,而轻忽其融合的偏颇,为人们重新认识二者的关系及其司法传统的转型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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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梁漱溟的法文化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景良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2)
梁漱溟是我国现代史上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哲学家。他一生不仅以耿介自恃闻名于世,而且还向以独立思考、不逐流俗而饮誉于学界。对梁氏的教育、哲学、政治思想,学界多有研讨,而对梁漱溟的法律观点则语焉不详。其实,梁先生自幼接受西学教育,少年时期便学了许多法律知识,待及思想成熟后,他又于中西对比中,以文化的独特角度分析中国宪政、法律的特征,提出了许多具有深刻历史洞察力的观点,这些观点深深影响了一代学人,直到今天,也仍还具有借鉴的意义,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述和分析了梁氏法文化观的内容和价值,力求为中国法制现代化建设寻求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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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司法传统及其现代意义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陈景良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3):6-8
司法改革为近年法学界所关注的一个热点、焦点问题,学者们纷纷著书立说,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进行深入的探讨,努力寻找出当代中国司法改革的正确路径。本刊与河南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所联合组织的以“中国法律传统与当代司法改革”为题的讨论,旨在对中国的司法改革乃至法制建设有所启示与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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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司法传统的现代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的核心价值是实现公平,公平的实现离不开对司法权及司法运作机制的思考。如果说现代人的思考是“分权制衡”的话,那么宋代的士人及法官则提出“设官分职,各司其局”的司法理念,由此形成了宋代风格独具的司法制衡传统。传统与现代之间由此而形成了视界的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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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述反“息讼”思想论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崔述是清朝乾、嘉之际儒家知识分子内部一个具有叛逆思想的人 ,同时他也是中国古代士大夫中第一个公开著文反对“息讼”的人 ,其思想的价值理应受到学界的重视。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述了崔述“反息讼”思想的内容、意义及其限制 ,为人们认识乃至重新评价中国法律的传统开辟了一个新的视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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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标志,新中国法学诞生了。如果说新中国的建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浴血奋战,以千百万革命烈士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话,那么怎样用法律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胜利果实,怎样清除旧法观念,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法学观等问题,就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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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宋代士大夫司法活动中的德性原则与审判艺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之二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试论宋代士大夫司法活动中的德性原则与审判艺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之二●陈景良两宋士大夫承儒家卫道弘毅之精神,挟道自重,学贵创新,在司法实践中融人文精神于德性原则与审判艺术之中,胸中流淌的是一种忧国忧民的悲愤意识。从此一角度研究宋代法律文化,乃至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