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8篇
  免费   0篇
政治法律   18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2篇
  2013年   1篇
  2011年   1篇
  2009年   7篇
  2008年   3篇
  2001年   1篇
  1992年   1篇
  198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
司法机关办了错案,最有权成的法定监督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能监督纠正,还有什么机关能监督纠正?《监督法》对个案监督既没有作出肯定的规定,也没有作出禁止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个案行使监督权并不违法。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正确行使个案监督权,是确需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论宪政制度下的个案监督——《监督法》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机关办错了案,最有权威的法定监督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能不能监督并予以纠正?<监督法>对个案监督问题既没有作出肯定的规定,也没有做出禁止的规定,那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个案行使监督权并不违法.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正确行使个案监督权,是个确需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14.
反垄断执法机构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为己任的反垄断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之一,其作用的有效发挥,离不开一个高效运行的执法机构。因此,探讨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确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介绍美国、德国、日本反垄断执法机构,总结其先进经验;然后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执法机构"双层架构"方案的不足之处;最后以国外先进经验为借鉴,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完善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论宪政制度下的个案监督——《监督法》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机关办了错案,最有权威的法定监督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不能监督纠正,还有什么机关能监督纠正?《监督法》对个案监督问题既没有作出肯定的规定,也没有作出禁止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个案行使监督权并不违法。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正确行使个案监督权.是个确需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国家机关行使的公权力,其表现形式是法定的,只有符合法定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诉讼或仲裁中才能当证据使用。国家机关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不采用法定形式,而是以证明材料、说明书等形式证明某种事实,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这对于国家机关,尤其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加严格、严谨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村民自治是宪法赋予广大农民的一项神圣权利,是依宪治政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但现行村民自治制度运行存在诸多弊端:自治权的界限不清楚,行使自治权的程序不规范,解决争议的方法不明确,权利保障不得力,村民自治与乡镇政府间的关系不明确,乱用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要想得到根本解决,必须在立法上明确村民自治机构、自治权的范围和行使自治权的程序,强化监督工作,理顺各种关系,打击妨害村民行使自治权的黑恶势力。本文试图从法治的角度,探讨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并就此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8.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刑事和解制度,但是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刑事和解在我国都处于起步阶段.要使该项制度在刑事诉讼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就必须在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启动条件、和解主体、和解内容、对被害人的赔偿、刑事和解的确认及效力等方面,作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