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官方网站   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所说的新闻来源,是指新闻的事实依据。新闻侵权,是指新闻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是侵害公民或者法人的名誉权。 新闻是关于事实的报道。记者(或作者)采写新闻,新闻机构发布新闻,首先要通过各种途径获取新闻的事实依据,即获取新闻来源。没有来源的新闻谓之“无根无据”,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捏造事实”。“捏造事实丑化他人人格”,是故意的新闻侵权。故意的新闻侵权比较少见,这里不作讨论。 新闻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而新闻来源却有可能偏离新闻事实的真相。记者和新闻机构对不实的新闻来源疏忽大意和盲目轻信,导致新闻失实,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没有履行核实的义务”,是过失的新闻侵权。过失的新闻侵权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探讨新闻来源与新闻侵权的关系,提高对新闻来源的甄别能力和运用水平,对于防止新闻涉讼避免新闻侵权,有着很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在中国百姓眼中,新闻记者历来是令人羡慕的。然而,当历史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启动了市场经济的巨轮,结束了新中国无新闻官司的历史,告记者、告新闻单位的新闻官司连续不断。就连创办68年从未遇到过“官司”的《参考消息》也被推上了被告席。对于迎面而来的新闻官司“狂潮”。一向被喻为“社会感应神经”的新闻工作者,  相似文献   

3.
当记者在行使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常常受到被称之为“告记者热”现象的困扰。自1985年1月上海出现中国解放后第一起“新闻官司”《20年疯女之谜》案至今,因新闻报道涉及公民、法人名誉而引起的诉讼案件与日俱增。据统计,目前全国的“新闻官司”已有700余起(不含那些投诉法院尚未立案审理的以及投诉纪检部门在内部解决的新闻纠纷在内)。记者们由此大声疾呼:新闻舆论监督难啊!为了便于总结新闻工作的经验教训,推进新闻改革,现将“新闻官司”中涉及的主要问题综述如下: 原告与被告从已发生的“新闻官司”来看,原告既有国家机关的干部、企事业的经理(厂长)、影视界的明星歌星,也  相似文献   

4.
周冲 《青年记者》2017,(19):77-78
目前在法律层面,关于如何解决媒体为秘密消息源保密的职业道德与公民作证的新闻隐匿问题,一项重要建议就是在中国引入“记者拒证权”(也有的说成“记者隐匿权”),即在诉讼中,出于为秘密消息源保密与保障舆论监督的理由,司法机关不得强迫记者透露相关消息来源.笔者认为,“记者拒证权”的一些技术思路可以借鉴,但目前国内外关于“记者拒证权”的争议还很大.在我国除了律师法规定“律师不得就其代理案件作证”以外,并没有授予某一职业拒证特权的先例,反倒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均明确规定公民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而没有拒绝作证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新闻采访权性质刍议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戴丽 《新闻记者》2003,(11):38-39
50多年前,著名报人邵飘萍在《实际应用新闻学》一书中指出,在报纸的所有业务中,以采访为最重要,一张报纸的最重要原料厥为新闻,而新闻之取得乃在采访。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原新闻部主任弗兰克也曾说:“采访是我们这一行的基本手段,没有它我们就无法生存”。①在新闻实践中,记者进行正面采访报道时,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但是进行批评性采访、报道时,常会受到种种干扰甚至侵害,因此,新闻工作者在采访活动中的权利保障日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同样也受到新闻研究者及法学界的重视。记者作为新闻机构的组织成员,在采访过程中享有的权利首先表现为采…  相似文献   

6.
越来越多的名人官司新闻上版面,这使我想起了“官司新闻”这个名词.请看:电影演员达式常为告别人“诽谤罪”的官司,杨在葆为自己肖像权的官司,歌唱演员沈小岑为离婚案的官司,滑稽演员杨华生的住宅调换的官司,徐良、游本昌、陈佩斯为“名誉权”的官司,以及最近劳模杨怀远与作家张士敏的一场官司,都十分引人注目。是也乎?非也乎?看法庭最后裁决。这就是近几年来在大讲学习法制、维护法制、运用法制的热潮中,在报纸上新出现的一种新闻品种,暂名之为“官司新闻”。上法庭、打官司每天都会发生很多宗,但不是每宗都能构成新闻。这里说  相似文献   

7.
自从上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有了“新闻官司”以来,媒体和记者因为履行新闻监督职能而当被告的事屡见不鲜,败诉的也不任少数。 考察媒体和记者败诉的原因,除了一部分是主要事实失实或某些用词不当外,还有一部分是由于新闻采访的特殊性——常常因时过境迁取证难,以致证据不足而败诉。要积极防范和应对“新闻官司”,就需要在采编时依法做好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工作。  相似文献   

8.
《被告席上的记者》是我第一本有关传媒法的书,副题为“新闻侵权研究”,出版于1994年5月。这当然是特指记者因民事侵权纠纷成为被告,记者涉嫌犯罪成为被告不在此列。书名是套用湖南《邵阳日报》记者卢学义的文章题目“站在被告席上的记者”,他记述了自己打“新闻官司”的经历。那时记者因为自己职务作品发生纠纷而上被告席的不少,我在书中记载:“就自己掌握的案例作不完全统计,发现新闻侵权民事诉讼案件将新闻机构和作者共同列为被告的占70%以上,其中约有一半的作者就是本新闻机构的记者。”  相似文献   

9.
新闻官司浅探中国新闻学院郑保卫近年来,新闻官司越打越“火”,一些记者、编辑一次次被迫站到了被告席上。新闻界对此有所焦虑,社会上也有议论。到底如何看待这一现象?怎样正确对待新闻诉讼?新闻工作者用什么办法摆脱新闻官司的困扰,已成为摆在新闻界面前的一个严肃...  相似文献   

10.
我国第一起有影响的“新闻官司”“《二十年疯女之谜》诽谤案”至今已逾十年。其后,包括1988年和1993年两次所谓“‘新闻官司’高潮”在内,全国“新闻官司”案件已逾千件。十年前,“新闻官司”给新闻界带来的强烈震荡至今记忆犹新,今天人们则反映平静,心态基本适应。这样我们就可以对“新闻官司”对新闻活动究竟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作些简单的回顾。“新闻官司”:向阶级斗争工具告别曾经有人认为,“新闻官司”对新闻活动、特别是舆论监督起了阻碍作用。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事实表明,“新闻官司”影响的主导面是积极的、正面的。越来越…  相似文献   

11.
越来越多的名人官司新闻上版面,这使我想起了“官司新闻”这个名词。请看几年来达式常为别人诽谤的官司;杨在葆为自己肖像权的官司;歌唱演员沈小岑为离婚的官司;滑稽演员杨华生的住宅调换的官司;徐良、游本昌、陈佩斯的“名誉权”的官司;以至最近劳模杨怀远与作家张士敏的一场官司等等,都十分引人注目。是也乎?非也乎?请看法庭最后裁决!这就是近几年来在学习法制、维护法制、运用法制的热潮中,在报纸上新崛起的一个新闻品种。它的外延比法制新闻小,以对簿公堂、打官司为其特征,故暂名为“官司新闻”,我想是不足为怪的。上法庭、打官司每天都会发生很多宗,不是每宗都能构成新闻。这里的官司新闻,是以名人打官司或重要人物的官司为本。从西方新闻价值说  相似文献   

12.
舆论监督如何避免新闻官司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开展舆论监督,针砭社会时弊,维护民主法制,这 既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新闻工作者的职责,又是党和法 律赋予他们的权利。近年来,随着“中国质量万里行”活 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以及其他一些媒体的报道, 舆论监督更加普及和深入人心。然而,由于主客观方面 的原因,一些新闻工作者在行使这项神圣的权利时,有 的竟吃上了新闻官司,有的还以败诉告终。如今,新闻 官司有逐年增多的趋势。 因舆论监督而导致的新闻官司增多,从某种意义 上来说并不是坏事,它体现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但 是却给新闻界带来了很大压力。过多的新闻官司,…  相似文献   

13.
进入八十年代中期,中国人的生活中又多了一种热闹:新闻官司。 几乎没有任何一类民事纠纷有新闻官司这么让法律捉襟见 肘,让法官焦头烂额,让胜者疲惫不堪,让输家忿忿不平,让亿万民众津津乐道。何以如此?除却事件本身的知名度之外,恐怕还跟这类官司涉及的“怪现象’有关。 官司之中,法律顾此弃彼 新中国法制史和新闻史上一条重要的红线,划在1987年的元旦。 在此之前。比如1983年,某报星期日版的一则消息说,“……文艺演出中,某女独唱演员在舞台上台风不正,挑逗观众……。”愤怒的女演员状告该  相似文献   

14.
所谓新闻诉讼俗称“新闻官司”,主要指新闻侵权诉讼,即新闻媒介发表的新闻或其他作品在内容方面引起侵害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而导致的诉讼。自1983年1月,新中国发生第一起新闻官司 《二十年“疯女” 之谜》后,新闻官司一直不断,甚至出现了所谓的“告记者热”。在诸多的新闻官司中,侵害名誉权与侵害隐私权的诉讼占了绝大多数,这与其他国家的情形大致相同,侵害名誉与隐私也正是国际上公认的“不当出版” 的两项主要内容。 名誉权早在古代罗马法中就可以找到根据,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人格品质、道德和社会评价,法人对  相似文献   

15.
1989年3月18日上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一起“新闻官司”即将进行一审公开判决。浙江首例记者胜诉的“新闻官司”。败诉的原告“不想说”,胜诉的被告无限感慨。  相似文献   

16.
●“新闻官司”仍是新闻界同行关注的热点之一。在湖北武汉市,发生了一起因新闻图片引发的侵害名誉权诉讼。历时三年,以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之诉,二审裁定准予原告撤诉结案。《湖北日报》记者金涌写《一张新闻图片三年“新闻官司”》一文,报道诉讼全过程。  相似文献   

17.
新闻传播者是新闻传播的主体,是新闻传播的“把关人”.新闻传播者作为一个职业群体,具有责任重大、工作辛苦、环境复杂和工作风险性大等特征.新闻传播者是社会成员的一部分,又是一个特殊的部分,他们享有其他公民享有的一切权利,也行使由于其职业特征决定的某些特定的权利,这一特定权利包括采访权、报道权和评论权等,就其义务而言,它必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应维护司法独立和法律尊严.新闻传播者的上述职业特征和职业权利与义务,要求新闻传播者具有特殊的职业素质:  相似文献   

18.
新闻道德是泛指新闻工作者的行为规范或准则。是一种职业道德。一般通过“记者信条”、“记者守则”、“新闻道德规约”等形式加以表述,规定新闻从业人员应有的品格、思想和作风,调整和处理新闻机构内外的各种复杂关系。其内容主要有:指导思想、品德修  相似文献   

19.
1991年来,洛阳市首起新闻官司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至此,围绕《青运会引起的思索》(以下简称《思索》)一文长达两年半时间的诉讼,终于以《洛阳日报》两记者和洛阳日报社胜诉而划上了句号。告记者、打新闻官司是近年“时髦”的社会现象。透过这一现象,一个非常现实而又棘手的问题在人们心头萦绕:什么是侵害名誉权?公民和法人怎样才能真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新闻单位(记者)怎样才能走出“笔墨官司”的困扰?洛阳市首起新闻官司前后,或许能给人以启迪。  相似文献   

20.
今年2月,大连日报先后收到两件“新闻官司”的判决书,均判决作为被告的大连日报社等和记者、作者胜诉,从总编辑康健到报社上下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两起“新闻官司”,一起是香港格莲有限公司诉侵害名誉权案,如果不算1989年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诉《亚洲周刊》诽谤案(此案由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决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胜诉),那么该是我国首起涉外“新闻官司”。另一起是某基层干部诉侵害名誉权案,大连日报社等在一审中败诉,不服上诉,经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判决撤销原判,驳回这位基层干部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23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