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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2 毫秒
1.
传统的部门法分类方法将知识产权法归入民法,这种划分值得商榷。实际上,知识产权法作为公法、私法领域之外的社会法,和经济法却有着紧密的联系。文章试图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兴起的时代背景、经济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等几个方面阐述知识产权法与经济法的渊源,同时在法理上比较、论证将知识产权法归入经济法的调整范围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2.
社会法作为寓于法律社会化过程中的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第三法域,在其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作为经济领域法律社会化现象的经济法。因而,一方面,经济法具有广义社会法的基本属性;另一方面,经济法与狭义社会法之间,各自所对应的国家干预在范围、宗旨和手段上都不尽相同,但在经济与社会趋于一体化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需要完善其功能的配合。  相似文献   

3.
郭榕 《中国教师》2010,(Z1):33-33
<正>社会法是什么呢?比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金融法、计划和产业政策法、国有企业法等。这些现代法律主要是解决经济规划、环境保护、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性的问题。这些法律既不是公法也不是私法,因此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家在公法和私法之外,就有了"社会法"的提法。而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相似文献   

4.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以经济法的出现为标志产生了"社会法",从而打破了法律体系中仅作公法和私法划分的传统.本文从经济法产生的背景、原因和构成要素三个方面对经济法的社会法属性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5.
一、学者对于社会法概念特征的研究 社会法的提出大约已经经过了一个世纪,但是其概念和范畴并不像传统的公法私法划分那样清晰。公法和私法的划分,以法所保护的利益为标准,凡是有关公益的法为公法;有关私益的法为私法。以法律关系的主体为标准,凡以国家或公共团体的一方或双方为主体而规定法律关系的法为公法;  相似文献   

6.
关于经济法的本质,目前学术界主要有“协调说”和“干预说”两在派系。近期,有学提出“增量利益说”,认为传统私法和公法调整的是存(减)量利益关系,而经济法调整的是增量利益关系。该学说对经济法本质的理解是独到的:一是在调整对象问题上彻底摆脱了与传统私法与公法纠葛不清的局面;二晨角认剩余权为经济法的权利范畴,澄清了传统法权理论在企业法中的误解;三是从社会化生产入手研究经济法,从而避免了误入经济行政法和民法特别法的雷区。  相似文献   

7.
社会法浅论     
社会法作为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已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认可。然而,诸多的社会法基本理论问题在学界依然存在很大争论。这里着重论述社会法产生的基础、社会法的发展历史、社会法的界定、社会法的本位、社会法的价值取向等基本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8.
本期笔谈的四篇文章均来自山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07年学术研讨会。朱海波认为,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在完善法治、追求和谐的进程中,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受保障程度是判断社会法治化、和谐化的标尺。由此,侧重保护社会弱者合法权益的社会法便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作为社会法的一项关键制度,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制度既有积极意义,也有现实不足,必须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予以改进,从而增进社会法对贫弱阶层的救济功能,实现法治与和谐。张鲲对社会法界定中的三个基本问题提出了质疑,认为社会法的本质不在于公共利益,用公共利益来说明社会法是错误的,并且运用私法哲学就何为公共利益进行了独立的思考;同时认为用社会权是不能够支撑社会法的,它难以成为社会法的基础;而且在性质上社会法不是第三法域,而仅仅是一种社会安全专题法的本质。刘伟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对社会法的概念及其立法功能进行了研究,认为社会法是与公法私法相对应的法律,传统大陆法系的这种公私法的划分不能解决现代法律体系所提出的新课题,而要解决社会法的定位问题需要引入一种新的理论来解决。功能主义作为社会理论的一种成熟的全方位的透视法,可以承担这种任务并且有助于我们从社会系统的角度来认识作为系统一部分的社会法的基本问题。丛晓峰教授在《社会法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文中对山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07年学术研讨会做了述评。  相似文献   

9.
传统自然法和实在法的理论长久以来在学术界都是主流的观点,但方孔先生在其《实在法原理》一书中提出了新的观点,即自然法是可变的,实在法是自然法在现实中的反映等。本文通过和传统自然法实在法比较,批判和反驳了方孔先生关于自然法是可变的和自然法与实在法的映射关系的观点,重申了传统自然法理论中自然法的永恒性以及对实在法的指导和决定作用。  相似文献   

10.
体系学的任务是总结过去,演进新知,因此,经济法体系的研究不仅在于总结过去,还在于能够演进新知.经济法体系的理论具有批判和反思现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其适用的能力.经济法体系理论在四个方面逐层展开:自形式逻辑而言,对实质上违背客观规范的支配力进行规制,是经济法体系的元规范;自规范论而言,公法与私法的不同类型组合,形成了经济私法和经济公法的二元结构;自价值论而言,以各类经济法主体的利益关系为关联,形成了经济法的六部构造:企业法、竞争法、消费者法、财税法、产业法、金融法;自法哲学而言,在权力不平等者之间落实正义是经济法的精神气质.  相似文献   

11.
商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是商法的外在表现形式而非商法的内在实质。所谓的"商法公法化",只是将公法规范注入商法领域辅助商法进行调整,是商法贯彻国家干预的具体表现,并非否定商法的私法本质及其独立的法律部门地位,主张取消商法并将其归入经济法是缺乏理论与现实依据的空想。  相似文献   

12.
意思自治是传统私法的核心原则,然而随着历史文化的变迁,越来越多的公法因素不断渗透到私法的领域,作为一种必然趋势,私法的发展需要克服这一瓶颈。然而纵观私法发展的历史,我们发现公法因素对于私法的渗入,不仅不会影响到私法本身的性质,反而会促进私法本身的文明。  相似文献   

13.
通过对经济法的产生原因及其本质属性的分析,论证经济法是二次分配的法:一方面,经济法的产生原因决定了经济法是二次分配的法,其产生的宗旨和目的并非确保经济生活中单个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得以实现,而是通过对传统民法规制下的单个经济主体的自由放任的经济行为进行干预,对社会经济进行二次分配;另一方面,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决定了经济法是二次分配的法,其本质属性要求其在市场经济第一次分配的基础上,通过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与调控,对社会经济进行第二次分配。  相似文献   

14.
本文主要受到日本学者目前关于法律体系构造理论研究的启发,从历史和法律角度对经济法在国际上的产生和演变加以阐发,认为作为公私法融合的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互动的产物,是对民法的溢出与衔接,并非行政法发生分化才得以成立,对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从学理上进行了细致的梳理.  相似文献   

15.
商法公法化是当代社会的一个客观事实,其主要表征为:商法中掺入了具有国家强制性的规范,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从而使商法自身具有了某些公法性的特征。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制体系中。毋庸讳言,民商事法律仍应居于主导和中心的位置,这是由现代市场经济仍然是平等主体问的自由竞争经济的本质属性所决定。商法和经济行政法是二种性质不同的部门法,前者归属私法体系。后者归属公法体系。商法公法化并不意味着“商法已经属于公法”,而只是在商事法律、法规中掺入一些公法规范,体现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一定程度的干预。但商法本质上仍然属于私法范畴。受私法原则和精神所支配。  相似文献   

16.
社会法论者把经济法的本质归为社会利益本位。实际上由于社会利益本身的模糊性和非终极性,决定社会利益本位并非经济法的本质所在。经济法具有特定的经济性,强调对社会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其本质在于协调经济性。  相似文献   

17.
经济法是否是一部独立的部门法,至今尚无定论。笔者认为经济法是一门公私属性兼有,在量上以公法属性为主,在价值定位上公法属性服从和服务于私法属性,从而有别于民法以私法为其属性和行政法以公法为其属性的部门法。  相似文献   

18.
本通过对私法优化论进行追根溯源的探讨,发现它在价值理念,法律内容和法律形式等诸方面存在着根本缺陷,是受近代市场经济和个人自由主义观的影响所产生的。在法治化进程中,私法优位与法治秩序所要求的权力制约,法律权威,司法正义,行政法治和人权保障都格格不入。本在否定私法优位论的基础上,提出法治社会应当奉行公法优位的观念。  相似文献   

19.
经济法领域中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政府如何干预经济、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如果放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的背景下来理解,更有助于把握其本质。通过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的梳理,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要保障市民社会的健康发展,必须借助于国家的适当干预。国家在干预经济、干预市场时必须依法进行,在公权与私权之间达成适度的平衡,实现市民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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