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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新《体育法》多处强调体育活动风险防范,并首次对体育保险作出明确规定,成为《民法典》体育风险分配框架的进一步补充。《民法典》首次确立的自甘风险条款采取谨慎态度,在适用范围、风险来源、组织者责任等方面均做出限制,被称为“本土化自甘风险”。固有风险是体育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甘风险在体育活动中的适用应当对风险性质进行区分。建议以“总括+列举”方式对固有风险进行界定,确定“明显和必要”标准,在固有风险范畴内适用自甘风险原则。同时,体育活动风险来源具有多样性,应当细分类型进行风险识别,并明确与组织者责任之间的逻辑关系。《民法典》自甘风险条款将体育活动组织者责任以转致条款适用安全保障义务,未考虑体育活动风险性质,加重体育活动组织者对固有风险的注意义务,降低社会主体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建议将体育活动组织者纳入自甘风险主体,强调其对体育活动固有风险的免责抗辩,超出固有风险部分则承担过错责任。同时,通过在各专业体育领域由行业协会等主体确定“安全红线”精准识别风险、根据体育活动成熟程度确定风险分配、细分体育活动领域推行相互保险等措施,在《体育法》框架下进一步完善体育活动风险防范与安全保障机制,为全...  相似文献   

2.
体育活动组织者履行合理安全保障义务,这种义务并非"法定监护人"义务,应遵循最小防范成本原则,不能限制社会体育活动的发展;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可从具有期待可能性、达到一定过错、具有违法性3个方面进行判断。组织者的相应补充责任具有非完全补充性、责任类型独立、不可追偿性的特点,实质是不作为责任,可从参与者遭受损害客观存在、组织者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以及组织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和参与者遭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方面认定。《民法典》第1176、1198条具有确立司法裁判规则、确立相关主体行为准则、协调行为自由和文体活动发展的功能,也是社会体育活动组织者的抗辩事由、责任分配规则。但是,应对2条规定中的组织者范围作缩小解释,对组织者的"相应补充责任"作全面理解,对组织者"追偿权"行使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3.
江可歆 《体育科研》2021,42(3):53-60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布,其中侵权责任编第1176条明确规定了自甘冒险规则,对解决体育侵权领域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该规则在运用于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因为规定过于简略而存在适用性问题:未正确与受害人同意进行区分;作为免责规则未严格限制适用条件,未规定减轻责任事由,以及对于组织者安全保障义务限度未作出明确规定。为此,提出应该单独规定受害人同意规则,针对自甘冒险规则做更加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体育活动组织者的责任。  相似文献   

4.
体育活动中安全保障义务的判断标准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体育中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从事体育经营活动或组织其他体育活动的人对他人人身安全所承担的合理的保护义务.确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的基本要求,就是行为人违反必要的安全保护义务.确定体育中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考虑:防范风险以及损害的能力、体育活动开展的特征、风险或损害行为的来源及强度、预防与控制风险或损害的成本和受害人参加经营活动或者社会活动的具体情形.结合英美法国家经验和体育活动的特殊性,我国应在立法中明确体育活动的参与者和观众甘冒风险作为抗辩事由.可以契约形式明确参与者和观众自甘风险,即缔结免责条款,其合法性取决于是否明确、具体、清晰和协商过程自由、开放、透明.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产生损害时免责条款无效.  相似文献   

5.
自甘风险和过失相抵是体育侵权案件中最常见的抗辩方式。前者将会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而后者只能按比例减少加害人的赔偿责任。虽然法律后果存在巨大差异,但目前对于体育侵权案件适用自甘风险,还是适用过失相抵,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没有建构一套稳定的规则。从美国法的经验来看,通过对自甘风险进行分类来解决自甘风险和过失相抵的竞合问题,并不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实际上,自甘风险和过失相抵的主要区别在于受害人能否认知风险的存在。通过运动类型、违规程度、年龄和精神状况、参与的自愿性、专业程度等五个要素的综合考量,法官可以推知当事人的意思,进而从参加体育活动的行为来判断是否构成自甘风险,最终正确适用法律。  相似文献   

6.
体育运动是带有一定固有风险的人类活动。体育运动要求侵权法在保证运动自由和救济损害之间实现平衡。自甘风险作为英、美法系惯常使用的抗辩事由,推定受害人对运动风险的识别和自愿承受。虽然保障了运动自由,但是不利于损害救济的实现,难以满足我国和谐发展体育事业的宗旨和促进法治进程的现实需要。传统的过错责任具有内在的灵活性和外在的普遍适用性,也是我国当前解决体育损害的法定归责原则。通过对善良家父标准(一般注意义务)的专业化,即善良运动者的注意义务,实现在体育运动的特殊情境下对行为人体育行为适当性的合理判断。处理体育损害,应借鉴自甘风险制度对运动固有风险的合理预判,根据个案设定善良运动者的勤谨注意义务,考察过错的有无,判定行为人是否应就体育损害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范围。对于双方均无过错的体育损害,可以借助公平责任的特殊规定适当分担损害,从而实现运动自由与损害救济之间的平衡与双赢。在弘扬体育精神,发展体育事业的同时,切实有效的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法学的审视至关重要。对(2011)宝少民初字第113号民事判决书的解读显示,如果青少年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在课外,学校由于不负安全保障义务,将既不承担责任,亦不需分担损失。囿于校园体育活动的特殊性,在加害人之行为不符合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时,仍需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4条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一般条款,分担受害方一定损失。通过对判决书适用法律的解释论分析,可以发现,自甘风险规则不能在我国法中作为阻却侵权责任违法性的抗辩事由使用,而只能用以证明侵害方不具有过错。  相似文献   

8.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施行背景下,足球伤害法律适用出现了新发展,对足球治理带来新挑战和新影响。就足球伤害的侵权归责原则而言,过去广为适用的公平责任原则不再适用,这将极大地增强社会足球和校园足球活动参加者、组织者的信心。《民法典》第1176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文体活动自甘风险规则的构成要件,对于足球运动参加者明确足球伤害法律适用规则提出了新要求。在三阶层的体育伤害侵权构造下,足球伤害的法律适用将从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三个层次递次考量。其中,对于作为违法阻却要件的自甘风险规则认定和作为有责性组成部分的重大过失认定将成为《民法典》时代足球伤害法律适用的核心议题。  相似文献   

9.
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了学校应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分析认为,学校承担相应义务的基础是安全保障,而非监护.学校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对学生安全保障义务的确定实际上是一个风险、责任分配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平衡协调的过程,即确定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对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学校和家庭之间分配由学校体育活动所产生的风险,这个过程要有助于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学校体育的提高.  相似文献   

10.
《健身科学》2010,(4):56-56
(三)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 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注意义务。医务人员未尽到该项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1.
《民法典》第1 176条首次在我国基本法中明确参加文体活动的自甘风险原则。重大过失系自甘风险条款适用的一项例外,经常被当事人作为抗辩理由而引用。然而,司法实践中,对重大过失的判断存在标准模糊、同类犯规未得到同等对待等情况。依据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进行剖析,得出:重大过失系隶属于过失的一个亚类,与“故意”存在明显区别;重大过失并非等同于“严重犯规”行为;判断重大过失过程中,需要考虑当事人的运动经验和所从事项目的惯例和特点。未来的司法实践中,厘清注意义务的范围是判断重大过失的前提;判断重大过失时应当具体项目具体对待;比赛规则类型化是判断“重大过失”的依据,违反技术性规则一般不作重大过失处理。  相似文献   

12.
体育涉及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人类活动的广泛领域,经常决定着体育行为和体育项目的结果。法律确保体育组织顺利且有秩序组织体育行为和体育赛事,确保自然人和法人公平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文章从侵权对责任的区别、体育中的侵权行为等视角对希腊体育法规制下的体育责任和体育行为兴奋进行阐述,认为在发生体育活动侵权、追究责任时应当考虑在保护运动理念、运动原则及运动一般方面存在疏忽或故意。在体育活动中追究责任,应当先考虑行为违法的环境因素、条件和原因。  相似文献   

13.
我国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体育发展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提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奋斗目标。因此,有必要对我国老年体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探讨。逐步摸索和掌握老年体育的内在规律,更好地推广和开展适合老年身心特点的体育活动,促进老年体育朝着健康、科学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4.
论自甘风险在体育侵权案件中的司法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西方国家,自甘风险的司法适用经历了从宽松到严格的一个变化过程,目前,自甘风险主要适用于体育侵权案件.在体育侵权案件中,只有对危险性质、受害人的意思能力、危险发生时间、竞赛规则的重大违反、体育比赛的性质等进行综合考虑,才能在审理体育侵权案件中正确适用自甘风险.同时,还应注意自甘风险与受害人同意等相关概念的区别.  相似文献   

15.
王学军  王学锋 《精武》2013,(17):78-79
提高中职学校体育课教学质量,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思是中职体育教师的职责。如何上好体育课,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学会一项体育技能,了解体育知识与文化,是我们体育工作者一直在探讨的问题。要达到好的教学效果体育课必须使用分班教学模式。  相似文献   

16.
体育标志权人对体育标志使用许可产品的产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标志使用许可是体育组织通过无形资产经营取得发展体育运动资金的主要渠道之一,但这种收益同样面临着风险。通过国内外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法理,论证了体育标志权人应当对体育标志使用许可产品承担产品责任,但这种责任属于监督责任,应区别于生产者的严格责任,适用过错原则来承担产品责任,并提出体育标志权人如何防范受许产品带来的产品责任风险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我国户外运动法律规制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充分考量户外运动适用法律的现状,分析认为,在既遵循户外运动风险承责惯例和风险自负的公序良俗,又符合以事实为根据的司法准绳和诚实信用的民事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应借鉴发达国家在处理体育运动案件中适用的自冒风险原则,从法律角度对其适用户外运动的条件进行考究和规制,进而建立我国户外运动的法律规制模式,促进我国户外运动立法,合理规避不应当的风险责任,适当降低户外运动风险致害引发的争执、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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