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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司法权在体育纠纷中的边界之厘清,既关乎法治原则与体育自治原则在体育领域的关系,也关乎体育领域纠纷的公正、有序、及时解决,以及体育组织权力的保障和体育人权利的救济。现有研究尚无法提供能够真正消解理论争论、解决实践混乱及隐藏于其背后的困惑之理论思路。因此,厘清司法权在体育纠纷中的边界,是迫切需要体育法学破解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采用文献资料等研究方法,在对体育纠纷进行精细化划分的基础上,界分了体育法律纠纷与体育非法律纠纷,根据不同性质的体育纠纷确定了体育自治权与司法权的范围;通过对体育自治原则与司法终局原则关系的分析,进一步从理论上论证了司法权在体育纠纷中的边界,进而提出了司法介入体育纠纷的一般条件,为解决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了路径。  相似文献   

2.
管理型体育纠纷,是体育纠纷的一种,是指由于体育行业协会根据内部规则对成员行使管理权限时而引起的争议.司法介入管理体育纠纷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又要尊重行业协会的自治权.提出司法介入管理型体育纠纷的理论和法律依据,以及司法介入管理型体育纠纷的原则等.  相似文献   

3.
中国足协的处罚权是其参与体育治理的重要手段,相较于法定性强、形态有限的行政处罚, 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为了保障其良性运转,维护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司法权的适度介入已成为理论界的共识。但我国传统的行政主体理论不能回应这种社会公权力发展的现实需要,并对其作出合理解释。因此,亟需重构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赋予中国足协行政主体地位,构建司法审查规则,即法院审查足协处罚权时应当遵循仲裁优先原则、穷尽内部救济原则、法律审查原则;在审查范围上,除了审查足协处罚行为,还应当附带审查处罚规则。  相似文献   

4.
我国体制改革后利益多元化使体育纪律处罚和纠纷增多。我国体育纪律处罚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1)我国体育组织具有行政垄断性;2)“依法治体”的氛围尚未形成;3)规则疏漏;4)良好的自治模式尚未形成;5)缺乏程序保障,大部分体育组织对体育纪律处罚程序无明确规定,在规定了程序的体育组织中,存在着听证制度不健全和听证者身份不独立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听证者任职资格不明,体育组织调查、指控和听证职能的混和,缺乏独立专家介入等问题;6)自设内部程序最高效力而外部救济缺失。近年来体育纪律处罚案例表明,我国体育纪律处罚存在违反自设规则、处罚内容模糊、处罚超越职权、与国家法律相悖、排除司法审查等问题。为了完善我国体育纪律处罚机制,应增加相对人对规则创设的参与;统一体育纪律处罚机制;完善程序保障制度,实现“最低程度公正”;增加法律专业人士对处罚的参与,提高立法技术,改善执法素质;逐步完善规则;建立体育仲裁制度;确立司法审查制度,我国体育协会承担了许多在传统体制下由体育行政机关行使的管理职能,无论是从法理还是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其处罚行为都具有可诉性。  相似文献   

5.
2022年6月新修订的《体育法》规定了体育仲裁制度,鼓励体育组织建立内部纠纷解决机制。运用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等梳理体育行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引入治理理论、商谈论,提出以合法性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和司法最终原则为指导的层次性优化路径。建议,应建立独立的体育行业自治组织,明确内部纠纷解决机构的地位和职能,修改有关章程和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保障内部纠纷解决程序正当,加强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相互衔接,完善体育行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6.
面对我国实务中高发的“通过贿赂操纵体育比赛”的现象,现行刑法面临着规范适用存疑、所涉行为含义模糊与比赛操纵行为讨论不足三重困境。围绕《德国刑法典》第265c~265e条展开的批判性考察,对我国体育贿赂的学理研究具有解释论上的重要借鉴价值。1)由于我国刑法规定与德国存在区别,我国刑法并不存在体育贿赂的处罚漏洞,因而无增设新法之必要。2)借助社会系统理论之洞见,可借鉴德国将体育贿赂侵害的法益理解为“体育完整性”,强调体育作为独立的社会功能子系统在“运作封闭”意义上的独立性和自主性。3)为实现完整全面的规范评价,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应注重类型化思维的运用,对相关现象和主体身份进行区分。以我国《刑法》贿赂犯罪体系以及新《体育法》为根据,可构建双层规制框架,对构成犯罪的行贿/受贿行为与体育内部违规行为分别予以妥当规制。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的民事司法改革中,应当借鉴仲裁法领域的私人自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当事人的积极性,扩大当事人的诉讼自主权,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有限制地引入“一审制”。  相似文献   

8.
体育关系已经不再是纯粹的竞技关系,经济因素的介入使其不断复杂化。竞技体育领域的纠纷不断涌现,能否公正、高效地解决这些纠纷已经关系到我国竞技体育产业能否健康发展。加之2008牟夏季奥运会将在北京举行,届时必然会产生大量竞技体育纠纷,能否公正、高效地解决这些纠纷关系到奥运会是否能顺利进行以及我国在世界之林的形象。体育仲裁是解决竞技体育纠纷的最通常的方式,对体育仲裁进行研究对我国竞技体育纠纷的解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打击与消灭”为治理操纵比赛的传统主题。但是,令操纵比赛尖锐性与紧迫性与日俱增的原因并非仅限于此。其不仅是体育行业内部的顽疾,而是横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并交织在一起的法治问题,传统的“打击与消灭”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操纵比赛的法律规制应当以“控制与平衡”为核心。即在体育自治与司法介入之动态平衡的框架下,辅以立法、执法、行政等诸多控制和平衡的手段,综合、适度且正当地介入体育腐败的治理,从而达到规制操纵比赛,控制其无法对于体育运动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造成实际威胁的最终目标。  相似文献   

10.
不同于一般的商事仲裁权,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仲裁权具有社会司法权属性.以此为视角,运用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原理,国际体育仲裁院具有“司法造法”权,其作出的仲裁裁决不仅具有终局性和可执行性等一般民商事仲裁的效力,更具有判例法的特殊效力,对以后同类的国际体育纠纷具有“先例”的作用.从内容上看,国际体育仲裁院创设的判例法规则包括创造性的、解释性的和补充性的三种,是国际体育法的重要渊源之一.国际体育仲裁院形成的“先例”对解释国际体育法规则,指导具体纠纷个案的裁决,以及发展新的国际体育法规则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CAS判例法不能代替制定法,而是作为制定法的补充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1.
体育纠纷 ADR 的程序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运动的日益商业化和社会化导致体育争端越来越多。目前,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方式裁决体育争议。而我国至今仍没建立自己的体育纠纷解决机构,没有一套完整的快速解决体育纠纷的机制。我国体育纠纷解决机制的单一性、体育仲裁机构的缺失、体育组织自治模式的不健全等现状更说明了体育纠纷ADR的程序机制研究的现实迫切性。而我国的传统文化为其构建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行性。借鉴民商法ADR机制的运作积累、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兼顾体育纠纷特殊性的基础上本文构建出了一套包含体育调解、体育仲裁、体育谈判(体育和解)、体育组织内部裁决在内的体育纠纷ADR协调契合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12.
中国体育行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重构——基于我国现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市场经济浪潮下,随着我国竞技体育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推进,利益角逐也不断加剧,由竞技体育引起的纠纷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呈现多元化发展的趋势,错综复杂的竞技体育纠纷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笔者认为:就目前我国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看,当务之急是建设完善、有效的体育行业协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唯有此,竞技体育纠纷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也唯有此,我国体育竞技市场才能步入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文章通过对我国体育行会及体育行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的现状分析,指出我国体育行会内部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基于我国实际对我国体育行会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的重构提出一定的见解。  相似文献   

13.
体育界向来有通过内部渠道解决体育纠纷的愿望,国外的实践对体育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三种不同模式,其基本趋势是在维护司法不可侵犯的基础上,通过立法或司法的方式谋求对体育界行业自律的尊重,寻求二者的平衡,并由此形成了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体育纠纷的机制。  相似文献   

14.
在对体育课程工具论屏蔽的基础上,通过“理解”把体育课程解释成文本进入研究视野,并采用文化哲学的理论方法探究体育课程的本体问题。  相似文献   

15.
德国体育历史上发生过惨痛的兴奋剂事件,这也刺激了其后续加强反兴奋剂机制建设。德国对兴奋剂的治理主要是立法干预与监管,其围绕尊重体育自治和保障运动员权益的核心价值,制定严格的制裁措施,并建立起涵盖德国体育协会内部仲裁、体育仲裁院仲裁、德国法院对体育仲裁的司法审查的救济机制。通过典型的卡特琳·克拉贝案,进一步探讨德国反兴奋剂法治实践的经验、意义。认为德国反兴奋剂治理的法治化建设对我国同样有借鉴价值。指出,我国应进一步完善非法使用兴奋剂的惩罚制度,完善兴奋剂处罚的救济机制,建立仲裁救济机制,加强司法审查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16.
采用案例分析法对体育名人作为公众人物在名誉权和隐私权方面受到的限制进行研究,解决体育媒体侵权的相关法律问题.体育明星因其特殊才能、成就和表现,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成为公众瞩目者也就是"公众人物".我国现行法律并无公众人物的法律规定.但我国司法实践已经逐步倾向于将体育名人视为"公众人物",为了堆护公众利益,对其名誉权和隐私权加以限制.根据美国的判例,判断运动员或裁判是否是公众人物的主要因素包括参加的比赛等级,参与的年限,比赛是否被转播,当事人在某一项目中的声望等.虽然美国司法判例确定了"一旦成为公众人物永远是公众人物"的原则,但在体育名人名誉权隐私权案件中法官并非直接适用,而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相似文献   

17.
美国的现实主义法学认为,公法与私法、私人自治与公共权力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即便最典型的私权——私有财产权和契约自由都不是纯粹“私”的,须得到国家的确认和保障。故所谓公法私法划分只是一种幻想。其实,纠其根源,公私法划分的理论有其存在的重大意义所在,对于我们思考我国是否需要沿袭该理论有着重大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8.
布坎南《自由的界限》用经济原理投射到政治问题,着力解释社会问题,想要描绘一个介于契约论与无政府主义之间的中度社会,在此基础上来界定个人的社会权利。本文以布坎南《自由的界限》中对契约论的理论阐述、论证、批判为依据,以一致同意、强制与逃避原则为例,阐明契约规则的理论缺陷,从而找到契约论规则出现问题的渊源,对未来发展方向有一个合理的规划。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法典》将自甘风险规则纳入侵权责任编,为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指南,是立法对司法的有力回应。自甘风险规则的确立虽在实证法角度有了定论,但其背后蕴含的法教义学理论与具体适用方面仍有讨论之余地。鉴于此,应对“一定风险”“其他参加者”以及与自甘风险相关的一些概念作出合理解释。应通过实质判断,明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体育活动自愿的意思表示,实现民事主体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与精神健康状况相统一。与此同时,明晰比较法研究中的“接触式体育运动”与“非接触式体育运动”,为区分我国不同体育活动的责任和义务提供理论证成。根据新修改的《体育法》中体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建议为不同的主体提供差异化的体育保险服务,再审慎思考人工智能背景下AI机器人参与体育活动能否适用自甘风险规则,不断丰富该规则的理论脉络与时代架构,方可逐渐形成体育活动下自甘风险规则的体系化认知。  相似文献   

20.
体育运动中的合理冲撞是以体育规则和体育道德为界限的体育正当行为,它具有一定的项目特征。合理冲撞正当化的法理基础是行业自治性和社会相当性理论,它具有非犯罪性和非侵权违法性,法律应该根据它正当化成立的条件对其进行扰让。在纠纷的解决中,应该利用以保险为主,以体育内部解决、法院解决、社会调节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式为辅的解决模式来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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