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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目的: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核算、分析北京市治疗服务费用。方法:以"卫生服务核算体系2011"为基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从筹资方案、机构流向、服务功能等维度核算北京市治疗费用。结果:北京市治疗费用总量为1 185.24亿元,占经常性卫生总费用比重为73.41%,占GDP比重为5.16%,门诊和住院服务费用比例约为6:4,治疗服务主要由医院提供。结论:疾病治疗是卫生服务消费主体;治疗服务资金的筹集渠道呈多元化,筹资结构尚待优化;提供治疗服务的消耗主要发生在医院;治疗服务以提供门诊服务为主,门诊和住院筹资方案略有差异。  相似文献   

2.
目的:使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更好的服务于卫生政策调整。方法:使用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的我国卫生费用核算方法,并结合了北京的实际情况,核算北京市2015年经常性卫生费用。结果:2015年北京市经常性卫生费用为1 614.28亿元,,占GDP的比重为7.03%;从筹资来源来看,公共筹资方案、自愿筹资方案及家庭卫生支出占比分别为58.19%、10.92%及30.89%;从机构流向来看,流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机构、门诊机构及药品零售机构的费用分别为65.53%、8.56%、2.72%、2.06%及17.42%;从功能消耗来看,用于治疗服务、药品及其他医疗服务用品、预防服务的费用分别占73.42%%、17.47%、5.46%。结论:北京市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合理,公共筹资能力较强,大部分资金流向了医院和药品零售机构,治疗及购药是卫生服务消费主体。  相似文献   

3.
目的:基于国际最新的"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 2011)核算中国预防服务费用。方法:以SHA 2011为基础,结合中国实际情况,从筹资方案、机构流向和服务功能维度核算中国预防服务费用。结果:2012年中国预防服务费用为1 669.34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比重为6.74%,人均预防服务费用为123.85元,主要用于健康状况监测及流行病学监测、危险因素和疾病控制等。50.04%的预防服务费用由政府方案筹资,但家庭卫生支出仍占24.66%,预防服务费用主要流向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结论:对于我国预防服务而言,需要继续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预防服务投入力度;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医疗卫生机构筹资政策,改善"以医养防"现状;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4.
目的: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 2011)核算中国经常性卫生费用。方法:基于SHA 2011框架核算2012年中国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服务功能、筹资方案、机构流向和受益人群费用分布等。结果:2012年中国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为24 754.51亿元,占GDP比重为4.77%。其中,治疗服务费用占比为75.59%,预防服务费用占比为6.74%。经常性卫生费用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为42.60%,高于卫生总费用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34.34%)。结论:基于SHA 2011的经常性卫生费用特别是矩阵核算分析,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卫生资金的运动过程,为卫生政策提供更有效的信息。  相似文献   

5.
目的对上海市2014年的预防服务费用进行核算。方法采用最新的"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2011)核算方法,利用卫生财务、卫生统计等统计资料以及样本机构调查资料,从预防费用的筹资方案、机构流向和功能配置等维度进行核算。结果 2014年上海市预防服务费用为169.98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12.39%,主要用于健康状况监测项目、对口支援和疾病早期诊断项目。预防服务费用主要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政府筹资、企业与机构筹资、家庭卫生支出分别占预防服务费用的71.487%、17.520%和10.991%。结论上海市政府对于预防服务的投入力度较大,但需明确公立医院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及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6.
目的:基于国际最新的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版(SHA 2011)核算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方法:基于SHA2011,从筹资方案、机构流向和服务功能维度核算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结果: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为71.10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比重为11.26%,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9.20%,占慢性病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比重22.20%;28.53%的心脑血管疾病费用由政府方案筹资,家庭卫生支出的占比偏高,为41.25%;心脑血管疾病费用主要流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较低;心脑血管疾病治疗费用主要集中分布在40~85岁这一人群,其中老年人群占比极高,为70.45%。结论: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占比高,卫生资源消耗大,同时筹资中家庭个人负担较重,应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切实降低个人疾病负担。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向医院集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重过低。同时,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服务费用占比较低,需要合理分配心脑血管疾病费用,使其机构流向和功能分布趋于合理。  相似文献   

7.
目的:核算2018年湖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为有关部门制定卫生政策提供参考。方法:根据"卫生费用核算体系 2011",核算湖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服务功能、筹资方案、机构流向和受益人群费用分布。结果:2018年湖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为2 028.49亿元,占GDP的比重为5.57%。其中,治疗服务费用占74.36%,预防服务费用占6.84%。经常性卫生费用中由居民家庭承担44.96%,61.02%的经常性卫生费用发生在医院,62.70%的治疗费用用于非传染性疾病,在各年龄组人群中65~69岁年龄组卫生费用最高。结论:公共筹资水平较低;应优化卫生资金配置结构;控制医院住院费用过快上涨;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8.
目的:核算四川省经常性卫生费用,为卫生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方法:运用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 2011),分别从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机构流向、筹资方案、功能配置及受益人群等进行核算。结果:2014年四川省经常性卫生费用为1 854.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6.5%。其中治疗费用和预防服务费用分别为1 380.6亿元和183.9亿元,分别占74.5%和9.9%。经常性卫生费用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为36.9%,高于卫生总费用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31.7%。结论:居民就医负担仍较重,相关部门应予以重视。优化筹资结构,合理配置卫生资金;加强重点人群干预,增强居民防病意识。  相似文献   

9.
目的:通过分析2018年宁夏经常性卫生费用核算结果,为相关部门提供对策建议。方法:采用"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核算方法,对2018年宁夏经常性卫生费用进行核算分析。结果:2018宁夏经常性卫生费用为299.68亿元,占GDP的比重为8.09%。经常性卫生费用各维度构成分析显示,经常性卫生费用其主要用于开展治疗服务(占71.58%);筹资来源是主要公共筹资方案和家庭卫生支出(分别占48.64%和36.42%),流向机构主要为医院(51.85%);治疗费用受益人群主要为老年人。结论:2018年,宁夏经常性卫生费用卫生筹资充足,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明确,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卫生费用的功能配置有待优化,建议多举措控制老年人治疗费用。  相似文献   

10.
目的:核算2016—2018年湖南省预防服务费用总量、筹资来源、机构流向和功能配置。方法: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结合湖南省预防服务情况,对预防费用的筹资来源、机构流向和功能配置的关系进行二维矩阵分析。结果:湖南省2016—2018年预防服务费用总量分别为106.96、118.67及138.74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比重分别为6.71%、6.62%及6.84%。预防服务主要由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提供。预防费用筹资来源以政府方案、家庭卫生支出和企业筹资方案为主,其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始终居于第二位,但下降趋势明显,由2016年的34.99%降为2018年的25.19%。预防费用主要用于提供免疫规划、健康体检、孕产妇保健及传染病防治等。结论:加大政府对预防服务的投入,改善"重医疗,轻预防"的现象;调整预防服务功能配置,应加大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领域的投入;部分预防服务项目的家庭经济负担重,需优化筹资结构。  相似文献   

11.
目的:核算2016—2018年湖南省预防服务费用总量、筹资来源、机构流向和功能配置。方法: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结合湖南省预防服务情况,对预防费用的筹资来源、机构流向和功能配置的关系进行二维矩阵分析。结果:湖南省2016—2018年预防服务费用总量分别为106.96、118.67及138.74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比重分别为6.71%、6.62%及6.84%。预防服务主要由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提供。预防费用筹资来源以政府方案、家庭卫生支出和企业筹资方案为主,其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始终居于第二位,但下降趋势明显,由2016年的34.99%降为2018年的25.19%。预防费用主要用于提供免疫规划、健康体检、孕产妇保健及传染病防治等。结论:加大政府对预防服务的投入,改善"重医疗,轻预防"的现象;调整预防服务功能配置,应加大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领域的投入;部分预防服务项目的家庭经济负担重,需优化筹资结构。  相似文献   

12.
[目的]核算湖南省2017年预防费用,追踪不同来源资金的实际分配和使用情况。[方法]基于SHA2011框架核算湖南省预防费用总量、筹资方案、机构流向、服务功能等。[结果]2017年湖南省经常性预防费用总量为118.67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6.62%,主要用于健康体检、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和传染病防治等项目。预防费用主要流向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政府筹资、家庭卫生支出、企业筹资占比分别为55.25%、32.35%、12.40%。[结论]预防费用总体筹资结构较为稳定,但规模尚需扩大;部分预防项目家庭负担重,筹资公平性有待提高;重点领域投入相对较低,费用配置结构有待调整。  相似文献   

13.
目的:对2018年云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进行核算,分析云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的筹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为制定卫生费用政策提供依据。方法:运用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 2011),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核算云南省2018年经常性卫生费用。结果:2018年云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为1300.54亿元,占卫生总费用(THE)的78.61%,占云南省GDP的7.27%。公共筹资、家庭卫生支出和自愿筹资分别占62.91%、32.76%和4.34%。流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费用合计占73.87%,流向公共卫生机构费用占6.19%。费用的74.42%用于治疗服务,仅有9.73%用于预防服务。结论:2018年云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较为合理,但居民看病就医经济负担仍较重,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机构配置待优化,"重治疗,轻预防"现象亟待转变,应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以解决或改善。  相似文献   

14.
[目的]对贵州省2016年经常性卫生费用进行核算分析,为卫生资源配置决策提供依据。[方法]基于"SHA 2011"方法,从筹资方案、机构配置和功能消耗3个维度进行核算分析。[结果]贵州省2016年经常性卫生费用为733. 79亿元,占GDP的6. 23%,人均经常性卫生费用为2064. 12元。公共筹资和家庭卫生支出分别占卫生费用的50. 33%和46. 13%。机构配置方面,流向医院的费用占卫生费用的68. 59%,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预防服务机构的费用占比合计为15. 15%。治疗服务的消耗占卫生费用的74. 24%,是预防服务的14. 64倍。[结论]贵州省卫生费用投入不足,家庭卫生支出水平偏高,个人医疗卫生负担较重,"重治轻防"现象明显。  相似文献   

15.
目的:综合分析吉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治疗费用现状和特征,为卫生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和建议。方法: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核算分析吉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治疗费用总量及构成。结果:2014年吉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治疗费用总量为320.22亿元,占全省治疗费用的65.51%。从疾病角度,心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等居于治疗费用消耗前五位疾病类型,其治疗费用占全部慢性病治疗费用的66.22%;从服务角度,除口腔疾病的治疗费用大部分消耗在门诊服务外,其他系统慢性病的治疗费用则主要消耗在住院服务;从机构角度,其治疗费用中65.83%的费用发生在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从筹资角度,吉林省慢性病治疗费用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为41.77%;结论:吉林省慢性病治疗费用规模庞大,机构分布呈"倒三角"现象,筹资结构需要优化。  相似文献   

16.
目的: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ystem of health account 2011,SHA)分析北京市经常性卫生费用治疗服务的受益人群分布。方法:依据"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框架核算2015年北京市受益人群费用分布。结果:(1)2015年,北京市治疗费用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费用占总疾病费用的比重高达70.30%。(2)治疗费用最高的五类疾病依次为循环系统疾病、症状体征和临床与实验室异常所见、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以及肿瘤。(3)65岁以上人群人均治疗费用最高,消耗更多的医疗资源。(4)不同疾病费用的年龄分布存在差异,患者费用的疾病分布随年龄变化也呈现规律变动。结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循环系统疾病费用在疾病费用中排在首位,65岁以上人群消耗了更多的医疗资源,是费用控制的重点。  相似文献   

17.
目的:分析2009-2011年北京市卫生筹资水平、结构及变化趋势.方法:利用筹资来源法核算卫生总费用,卫生费用评价方法进行数据分析.结果:2009-2011年,北京市卫生总费用从689.60亿元增长到977.26亿元,年均增长12.42%,人均卫生总费用年均增长4.82%;城乡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纯收入)及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均呈下降趋势;社会医疗保障经费年均增长19.36%,占卫生总费用比重增加5.44%.结论:医改三年政府对卫生投入力度加大,卫生筹资结构更加合理;社会医疗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医疗保障经费增长迅速;居民就医负担呈下降趋势,但城乡就医负担差异明显.建议:扩大卫生筹资渠道,深入分析卫生筹资差异存在的原因.  相似文献   

18.
路定珍  陈家应  张平  王冉 《中国妇幼保健》2008,23(28):3944-3946
目的:以对江苏省不同经济水平的18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运营现状调查的结果为依据,对其收支经费进行分析,找出在经费补偿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方法:理论文献研究法、定量调查分析法。结果:在调查的地区,无论是县级妇幼保健院还是妇幼保健所,均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政府对这些机构投入不足,不能保证基本人员经费支出;二是经费主要来源于有偿服务收入;三是筹资渠道单一。结论:①应加强对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实现真正的全额预算;②应加大政府投入,健全预防保健补偿机制;③应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实现经费筹资方式多元化,从而保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活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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