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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8月24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5296.4-1998)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已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发布后,纺织品和服装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及广大消费者对此高度重视,但由于纺织品和服装行业的实际状况比较复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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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家标准(GB5296.4-1998)已于1998年8月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于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凡在国内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都必须按此标准进行标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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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家标准(CB5296.4—1998)已于1998年8月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于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凡在国内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都必须按此标准进行标注。 为了了解该标准的执行情况,浙江省纤维检验所日前出动70余人次对省会杭州市的一些大商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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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1998年8月24日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是一个强制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的使用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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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于1998年8月24日发布,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是1987年第1次发布的,此次修订后较原标准(CB5296.4—1987)在纺织品和服装的标识要求上更加严格,更具有可操作性。此标准的实施,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市场、避免和减少了因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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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于。1998年8月24日发布,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是1987年第1次发布的,此次修订后较原标准(GB5296.4-1987)在纺织品和服装的标识要求上更加严格,更具有可操作性。此标准的实施,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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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家标准已于1998年8月24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0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发布后,浙江省纤维检验所组织力量积极宣传贯彻标准,同时加强监督管理,以切实执行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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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国家标准已于1998年8月24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0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发布后,浙江省纤维检验所组织力量积极宣传贯彻标准,同时加强监督管理,以切实执行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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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详细解读分析了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新版标准的内容,并与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旧版标准内容作了比较,总结了新旧版标准的差异,同时指出了纺织服装企业在执行标准时需注意的问题,并给出了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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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1999,(12)
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已于1998年8月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将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的实施对规范我国纺织品和服装的销售市场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纺织工业的飞速发展,纺织品和服装的品种、款式日益增加,面对丰富多采的产品,消费者仅凭外观和手感已很难辨别其质地和性能,只有通过规范产品的使用说明,才能获得这方面正确的信息。另外,我国近年来先后颁布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规、法令,对产品使用说明的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但企业对产品使用说明必须标注哪些内容,以及其标注的形式和位置等都不太统一,造成市场上产品使用说明的标注比较混乱,给消费者的购买、使用和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带来诸多不便。因此,需要有一个比较具体且便于操作的国家标准来指导企业正确标注产品的使用说明。新标准以ISO/IEC37号指南《消费品使用说明》(1995年版)的规定为指导原则进行修订,所规定的产品使用说明的基本内容及其要求基本上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要求相一致,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我们与国外同行之间进行技术交流和贸易往来。新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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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CB5296.4-87(消费者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了服装使用说明的主要内容和编写方法。使用说明作为交付产品的组成部分,应针对具有一般常识但缺乏专业知识的消费者,做到文字表达准确、简明、通俗易懂,术语和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和规定,必须与产品实际相符合,不得含有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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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纺织》2004,(3):19-19
目前,我国已发布的、且与绝大多数家纺产品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有GB5296.4-1998《纺织品和服装消费品使用说明》、GB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和GB18383—2001《絮片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甲醛限量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1《纺织品甲醛含量的限定》符合国际环保和绿色消费的要求,顺应了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产品使用说明标准。产品的使用说明(俗称为标签)应当认真执行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该标准的实施起到了规范市场的作用。———被褥内填料卫生标准。GB18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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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形式(标志、标签)纺织品和服装类产品使用说明的形式没有硬性规定,主要有以下五种形式供选择。一件产品的使用说明可选择两种或多种形式,具体选择什么形式由企业根据产品自身的特点来决定。(1)直接印刷或织造在产品上的使用说明,例如,面料布边的纤维含量标识(如100%羊毛),床单边的尺寸标识等;(2)缝合、粘贴或悬挂在产品上的标签,例如,服装领子上的号型标签、洗涤说明和纤维成分的耐久性标签、吊牌等;(3)直接印刷在产品包装上的使用说明,例如,包装袋上的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使用注意事项等;(4)粘贴在产品包装上的标签,对产品的可变内容(如号型规格、纤维成分等1采用粘贴条的办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