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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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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及管理人员准入建筑市场的门槛.夯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宁夏建设厅依法对全区10437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340家建筑施工企业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从2005年6月1日起.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经过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不得任职。  相似文献   

2.
信息     
《建筑》2016,(1)
正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规范"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将被撤销。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管理。该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范围、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分类,并对建筑施工企业  相似文献   

3.
正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将被撤销。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管理。  相似文献   

4.
马红 《建筑》2004,(10):16-17
日前,建设部制定下发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本刊记者就该《实施细则》的制定及实施,目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形势及监管手段等问题采访了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吴慧娟女士。吴慧娟副司长介绍说: 安全生产管理不仅要注重企业单位,更应注重人的因素。《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  相似文献   

5.
王保瑞 《建筑安全》2007,22(5):10-1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相似文献   

6.
《建筑技术》2004,35(8):628-630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将接受安全考核建设部出台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要对建筑施工企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0d内核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经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发证机关同意,不再考核,有效期可延期3年。安全生产考核不收取考核费,不组织强制培训。建筑企业无须层层申报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于7月1日…  相似文献   

7.
贵州省贵阳市建设局称,从2005年2月1日起,该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才能从事相应的建筑管理工作。而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在该企业三类人员都获得安全生产考核许可证后才可以申请获得参与招投标的许可证。为此,日前贵阳市建设局组织市、区属2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共1000余人参加了安全生产知识考试。  相似文献   

8.
政策法规     
《建筑》2004,(5):34-35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方可任职4月8日,建设部以建质[2004]59号发出《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规定》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  相似文献   

9.
《广东建设信息》2005,(11):26-26,25
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且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和省建设厅《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现将以上“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程序及事项说明如下:  相似文献   

10.
正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建部制定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就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细分。  相似文献   

11.
<正>为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事项服务水平,江西省"住建云"平台的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即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负责人、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务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住建云’安考管理系统")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启用。今后,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考试发证业务以及证书的延期、变更、注销等业务,均要在"住建云"安考管理系统中办理。  相似文献   

12.
《工程质量》2019,37(12)
正为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13.
《广州建筑》2005,(1):36-36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工作,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近日建设部印发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以下简称《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审查办法》),  相似文献   

14.
正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制定本实施意见。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范围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相似文献   

15.
<正>近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责任人员失信惩戒,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意见》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相似文献   

16.
<正>为全面加强和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山东省于近日发布《关于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于2020年2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  相似文献   

17.
正山东省印发《关于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该文件推行方式和范围如下。(1)企业安全总监制。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取得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分支机构,应设置企业安全总监。逐步推广至其他施工企业及非法人施工单位。  相似文献   

18.
《广州建筑》2004,(5):9
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建设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通知指出,2005年1月13日以后,建设主管部门在向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相似文献   

19.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市各有关单位: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两项建筑安全行政许可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质[2005]号)精神,切实加强两项建筑安全20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两项建筑安全行政许可是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有效措施,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20.
建设广角     
建设部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日前,建设部下发《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要求:自7月14日起,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将不能取得施工许可证。1月13日至今,承建已开工项目的施工企业在7月14日后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停工整改,依法申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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