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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法》实施情况
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电子签名法》,2005年4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作为我国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子签名法》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规范电子签名行为、明确电子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及认证程序、规定电子签名的安全保障措施等法律规定,为促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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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存 《数字社区&智能家居》2009,(29)
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效力和法律地位,电子交易过程中交易指令能否真实、准确地反映当事人的意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电子指令真实性、完整性的认定。对网上银行服务协议的签字与认证进行研究,会有力促进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银行应根据《电子签名法》和《电子认证服务业管理办法》,规范认证机构,保证认证的合法性、权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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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的实施实践已经显示出《电子签名法》的重大价值,但是未来还有许多路要走。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开始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的电子商务(包括电子政务)从此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这部《电子签名法》明确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规范了电子签名行为,规定了电子签名的安全保障措施,设立了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明确了认证服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法律责任。从而从法律制度上保障了电子交易安全,维护了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2005年2月8日以信息产业部部令形式公布了《电子认证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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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电子签章法中 对消费者保护的规定 美国电子签章法是美国针对电子商务的最主要立法。从1995年犹他州制定的第一部《数字签名法》(Utah DigitalSignature Act)到1999年通过的两部统一法——《统一电子交易法》(the UniformElectronic Transactions Act,简称UETA)和《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theUniform Computer InformationTransactions Act,简称UCITA),再到作为联邦法律的《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章法》(the Electronic Signatures in Globaland National Commerce Act,简称E-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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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收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犯罪中的电子证据可以作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狭义的电子证据等同于计算机证据,即从计算机或计算机外部系统中得到的电磁记录物。广义的电子证据则包括视听资料与计算机证据两种证据。从国外的立法上看,多采用“电子证据”的概念,例如菲律宾的《电子证据规则》、加拿大的《统一电子证据法》、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英国的《电子通信法案》、新加坡的《1998电子交易法》乃至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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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和配套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这无疑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在法律方面的里程碑,因为《电子签名法》和两个办法的颁布和实施,赋予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和管理办法,将极大地改善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制环境,促进安全可信的电子交易环境的建立,从而大力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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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4月1日开始,十届人大通过的《电子签名法》正式开始施行。这部法律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届时消费可用手写签名、公章的“电子版”、秘密代号、密码或指纹、声音、视网膜结构等安全地在网上“付钱”、“交易”及“转账”。《电子签名法》可以说填补了我国电子信息化当中的一项空白,堪称信息化的一个里程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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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8日的一则好消息似乎为电子商务书写了新的开始。十届人大正式通过了《电子签名法》,并将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这将在无形的网上交易背后树立一道有形的法律屏障,从此电子签名将和传统的手写签名.盖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同交易者的身份证一样不容抵赖,这将大大增强网上交易者的信心,尤其是大额交易的客户。现在网上的大额交易一般是在网上交易成功后,将文本打印出来签字,再相互传真,重复签字确认。繁琐的过程使网上交易失去了意义。这一次《电子签名法》的实施将使电子商务和传统交易一样可信,也为以后我国的信息化法律制订开创了先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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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应该对电子商务行业来说属于重大“利好”的事情,市场上却波澜不惊,究竟是其中缺乏商机,还是人们始终对“洛阳纸贵”有着永久的怀念?但不管怎样,电子签名至少已经从“怀胎十月”进展到蹒跚学步。“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本来针对电子商务的《电子签名法》却使电子保单、网络银行成为兴起的热点,甚至连潘石屹也要来过一把电子签名的瘾。但国内已经存在的大大小小上百家的CA认证机构,如何进行规范还是给发展电子签名造成了不大不小的难题。虽然国有国策,家有家规,但仅仅靠并非细致的《电子签名法》显然并不能完成任务。尽管如此,“告别纸上谈兵”已经不再是一句空话,电子签名所搅起的这波浪潮,注定会改变传统商业习惯的游戏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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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日,我国第一部信息化领域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下称电子签名法)正式颁布实施,与之同时生效实施的还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从法律的层面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设立了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下称CA机构)的、法律地位及认证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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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4月1日开始,十届人大通过的《电子签名法》正式开始施行。这部法律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届时消费者可用手写签名、公章的“电子版”、秘密代号、密码或指纹、声音、视网膜结构等安全地在网上“付钱”“、交易”及“转账”。《电子签名法》可以说填补了我国电子信息化当中的一项空白,堪称信息化的一个里程碑。一、《电子签名法》制定的背景1.信息化在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催生了《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可以说是“适应形势应时而生”。从2002年中办17号文件开始,我国的电子政务有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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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谈到网络与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问题,与普通用户关系最密切也令管理者和互联网参与各方最头疼的恐怕莫过于垃圾邮件的治理问题了。相关的立法也在全球范围内很快展开:澳大利亚于2004年4月10日起实施的《反垃圾邮件法》(SpamAct)规定对职业垃圾虫可以每天处以上百万元的罚款。据反垃圾邮件组织SPAMHAUS的观察,在该法实施之后,澳大利亚的垃圾邮件运营商已经开始低调行事。2003年10月,《欧盟关于隐私和电子通讯的指令》生效,其中规定,在发送未经请求的营销邮件时,发送者必须事先取得接收者的明示同意,除非他们之间已经存在客户关系;欧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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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正式施行了。它首次赋予电子签名与文本签名同等法律效力。并明确电子认证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保障电子交易的安全。的确。现在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企业开始采用电子办公系统。享受互联网与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快捷与高效。但是。如何保证传送的公文不被篡改?如何确认发文者的身份?如何控制审批者的权限7这都是传统的电子办公系统所面临的问题。现在。这些问题不仅可以通过电子签名技术得到解决。而且,法律的实施进一步保证了这些技术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