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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我国现有自然生态资源法律规范和生态补偿制度主要体现为公法性质,存在结构性缺陷,亟需利用公益性私权解决生态保护中存在的自然资源产权私权性与用途管制公权性的冲突问题,创新生态补偿银行、碳汇交易、自然资源保护地役权、生态产品认证等私法途径,健全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机制等重构系统化的自然生态资源法律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2.
民族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输出地,《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少数民族地区居民自然资源开发中的优先就业权和优先受惠权。现行法律亦通过各种规定保护资源开发地居民的现有利益和预期利益,但是目前的法律对于资源地居民群体利益的保护仍有所欠缺,在征地补偿、环境侵权赔偿、环境损害赔偿和优先就业权的落实等方面存在不足。未来法律应更加关注资源地居民利益的保护,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上述问题做出更加完善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海洋生态补偿是保护或改善海洋资源环境的一种手段和机制。我国海洋生态补偿立法存在缺陷,海洋生态补偿实践操作存在不足。应完善海洋生态补偿法律体系,明晰海洋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主体,明确海洋生态补偿标准,建立海洋生态补偿责任保险及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4.
生态保护是绿色低碳发展的应有之义。省级地方政府之间的流域生态补偿对赌协议是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重要创新,具有特殊合同的法律属性,对于生态保护和政府治理均具有重要意义。生态补偿对赌协议在实践中成效显著,但也存在着法律依据不明确,在行政决策程序、预算法和合同法等层面的规则适用不完善等问题,亟须优化相应的制度设计为其扩大和推广提供法律保障。加快《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立法进程,为生态补偿对赌协议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成立“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强化政府生态补偿对赌协议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适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效果后评估等核心制度;推进补偿金的全范围、全流程预算监管和人大预算监督;针对生态补偿对赌协议的特殊性,完善相关的合同订立、履行、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制度。  相似文献   

5.
王向阳 《人民论坛》2015,(8):116-118
美丽中国建设需要完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对生态补偿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当前,需要针对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健全完善法律制度体系,以有效筹集足够资金用于环境恢复与建设,加大对保护生态环境行为的奖励,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广大社会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惩戒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詹王镇  匡亚洁 《求索》2011,(8):59-61
当前我国房屋拆迁补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土地使用权没有完全补偿,拆迁补偿的范围过窄,且忽视潜在利益的补偿,以及补偿标准不一致且补偿方式单一等问题。通过对城市房屋拆迁的长期实践考察,结合法律政策规定的综合分析,认为确立城市私房拆迁立法中的私权保护观、重视法治建设、确定合理的拆迁补偿原则和标准、完善拆迁安置纠纷的调处机制等几大措施,是实现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和谐拆迁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7.
《政协天地》2014,(Z1):56-59
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精神,全省各级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办法,也指出了当下存在的问题与困境,值得深思和研究。  相似文献   

8.
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精神,全省各级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成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办法,也指出了当下存在的问题与困境,值得深思和研究。  相似文献   

9.
海洋生态补偿能够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解决海洋环境恶化后出现的生态非正义问题。目前,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面临近岸海域污染严重、海滩垃圾和海洋垃圾较多、入海排污水超标等系列问题,存在生态非正义现象。由于粤港澳三地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以及受区域性生态保护政策不协调等因素影响,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补偿存在如法律法规不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补偿资金投入不足和公众生态补偿意识淡薄等困境。粤港澳大湾区应进一步出台海洋生态补偿的专门法律法规,明确海洋生态补偿主体、对象和标准,拓宽海洋生态补偿资金渠道,引进市场机制以及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因地制宜建立起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实际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生态正义和社会公平的实现。  相似文献   

10.
李堂龙 《当代广西》2014,(14):50-51
正生态红线是维护生态安全的底线。建设美丽广西,良好生态是重要基础,生态环境优美宜居是显著标志,坚守生态红线是重要前提。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创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美丽广西,要深入研究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真正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一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完善自然资源监  相似文献   

11.
深化自然资源领域的生态综合执法改革是不断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尽管各地已经探索出了"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污染防治+陆地生态保护"等改革模式,但仍然存在执法职权范围的边界界定不清、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的分合把握不准、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不畅、陆海生态执法的统筹推进不力等诸多现实难题。完善自然资源领域的生态综合执法制度需要进一步厘清执法权责边界、规范组建执法队伍、形成各部门协同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改革的格局,并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综合执法的陆海统筹与立法保障。  相似文献   

12.
宋婧 《前沿》2012,(16):71-73
生态补偿制度是解决油气资源开发利用中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冲突,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有效机制.本文以生态补偿的基础理论为依托,探讨了油气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和客体,也就是从法律层面上明确由谁来补、补给谁的问题,以期对我国油气资源生态补偿领域的理论研究、政策法律的制定和实践探索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已经出现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但经济发展价值主导和不同行政领域各自为战的行政体制造成了生态保护制度构建的现实困境。深生态学是20世纪重要的环境伦理学流派,这一流派坚持更为彻底的生态中心主义,运用总体主义方法论,以自我实现和生物中心主义平等性为最高准则,并在最高准则基础上构建起包括八条基本原则的深生态学平台。其理论对于我国水能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可以修正原本工具主义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法律制度,并指引公众参与机制、生态补偿制度、生物保护制度的建设道路。我国在建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法律制度时,应当吸收深生态学理论的思想精华,形成从根本上发挥作用的生态保护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4.
为了防止官吏行政权力的滥用,在私权制度高度发达的宋代,法律对官吏的权利进行了系列限制,具体表现在购买权、贩鬻权、借贷权、婚娶权等私权的限制上。其私权的限制具有范围广泛性、职权相关性,违规处罚严重性等特征。宋代对官吏私权的法律限制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具有强化公权、保护国家利益,保障民众私权、缓和社会矛盾,保护商人利益、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5.
袁翔珠 《前沿》2009,(7):126-129
在清代,包括贵州、广西、云南及部分四川、湖南、湖北、广东在内的广大苗疆,自然地理环境多样,民族成分复杂,生产力水平低下,因此,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尤为重要。清代在治理苗疆的过程中,注意融入生态保护的内容,在森林、矿产、土地、水利等资源的保护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措施,维护苗疆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这些措施不仅有力地保护了苗疆丰富而脆弱的生态资源,对今天建立健全这一地区的生态法律机制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16.
生态补偿作为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一种经济手段,在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中有着重要作用,这种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的加剧越来越明显。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将有利于协调各涉及方的经济利益,促进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本文在对生态补偿功效和对我国生态补偿现实问题的剖析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应注重顶层设计,通过完善制度框架,坚持市场化运作为主导的原则,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监督制度,多措并举来实现生态补偿的功效。  相似文献   

17.
自然保护区是地球上生态保育的基石,如何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减缓保护区设立与周边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促进自然保护区健康和谐发展是限制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本文通过构建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利益相关主体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生态补偿过程相关利益主体的动态演变过程,讨论演化参数的稳定性,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结果表明,各博弈方策略的演化方向受到系统初始状态的影响,并与博弈双方支付矩阵的参数相关,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金额、降低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成本、提高自然保护区因保护而获得的综合效益、加大社区居民不保护及管理部门不补偿的监管力度,有助于实现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法律、政策,提高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各利益主体参与和合作,有利于实现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共赢.  相似文献   

18.
加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研究,对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完善和发展意义重大。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经济手段缺失等诸多不完善之处。要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需要确定生态补偿法律体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费制度以及生态税制度。  相似文献   

19.
张艳 《青年论坛》2005,2(3):85-87
我国尚未形成一套具有财产属性和动态流转性的自然资源物权法律体系,导致自然资源破坏和浪费严重、资源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我们应逐步完善我国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使资源物权具有动态流转性,真正实现资源使用权的物权化,尽快为建立一个高效率的自然资源利用机制打下良好的法律基础。  相似文献   

20.
生态保护补偿作为促进环境正义与社会公平的一种利益协调手段,是由国家或者其他受益组织和个人,对给生态环境产生积极作用的主体进行补偿。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具有结合自愿与强制、开启了跨地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结构等特点。但是,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立法也呈现出一些问题,如末端补偿机制存在滞后性、资金补偿与其他补偿方式之间缺乏协同等。为此,可以从确立合理化补偿的标准、加强多元化补偿方式的整体性衔接等方面完善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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