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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对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等诸多方面做考察,可以看出英国普通法的法律方法具有经验性、历史性和实质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可以从政治历史、权力配置、法学研究实践和民众心理、社会传统等诸多方面予以解释。  相似文献   

2.
法学的重点是研究规范,而人类学关注的是文化。就制定法而言,法学方法主要贯穿于立法及对立法的释义,以及法律适用中的论证和解释。人类学注重由田野调查材料归纳理论,从这一点来讲,与应用法学的实践性特征有相同之处。人类学对文化的研究和阐释对制定法理论有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3.
法和经济学包含两方面内容:基于利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法律制度和基于法学角度解决经济学的问题。法和经济学理论经历了繁荣发展的过程,但其理论中理性人假设、价值主观性、财富最大化等层面存在大量的质疑。从法学的角度出发,利用法和经济学的方法可以有效解释法律"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问题,而相关批评存在一定的偏见和缺陷。如今,法和经济学的发展已遇到瓶颈,需要更加注重法和经济学的实践应用以及自身理论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有关法学方法论与法律方法论之间联系的学说均不尽如人意,但其中一些观点亦揭示了两者生长的共同基础。法学方法论和法律方法论生长的基础是大致相同的。因而,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两者共享同一个基础,即法律本体论、认识论和实践论相统一的"法律唯物辩证观";二是两者往往在同一时空中为人们交互使用,且相互转化。从法律传统上看,两者之间存在实质上的一致性。以关系原理视之,两者联系的纽结在于它们都是一个解决理论/规范与实践/事实之间不一致的问题并提出理论/规范假说的过程。无论是在法律方法还是在法学方法,"先归纳后演绎、先经验后理论"是其基本运行路向。  相似文献   

5.
法律解释是一个制定法的问题,无论是字面含义的解释方法还是目的论解释方法、“想像性重构”的解释方法,在逻辑上都无法自恰。波斯纳先生在法律解释方法的解构方面功勋卓著。马克思主义法学坚持法的客观性。与之相应,法律解释的方法必然是探求法和客观内容的方法。同时,马克思主义法学坚持法官与主权者的同质性,因此,法官对法的解释不应该、也不可能背离法所表现的统治阶级意志。  相似文献   

6.
舒国滢、王夏昊、梁迎修等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版该书《导论》中说:"不可否认,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独特的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各个时代的法学必须针对这些现象或问题提出新的解释或解决方案;每一个时代有各时代的法学思考者和法律解释者,这些思考者和解释者的经验和知识的前提及其所依赖的语言和思想情境各有不同,就可能使  相似文献   

7.
祝捷 《求索》2010,(11):184-185
法律规范中的"可以"能否被解释成"可以不",存在争议。适用法律的人,都在按自己的利益需求解释"可以"。为了克服这种由主体性理论造成的解释困境,应将解决"可以"解释问题的思路从主体性理论转向主体间性理论,使多元主体对"可以"的解释进行两个层次的视域融合,对"可以"的各种解释得以相互沟通和妥协,从而可以形成最适合于特定案件的解释。  相似文献   

8.
在现代复杂社会中,法律解释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对传统的制定法主义进行反思,从法理上看司法解释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制定法主义及其固有的局限性构成了司法解释得以存在的法律基础.从司法解释的主体角度看司法解释具有有效性.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将法官囿于严格的法条主义注定是失败的,如何界定司法解释在法治图景中的位置是横亘在法律人面前的一个古老而又崭新的话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也内涵于如何处理好司法权与立法权及现代和谐社会的关系之中.  相似文献   

9.
邵莹 《新东方》2007,(9):44-47
法律推理是现代法学、特别是法理学关注和研究的基本问题。法律推理是法律适用中的一种思维活动。它以确认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则作为推理的已知前提,其目的是为法律判决的结论提供正当理由,以论证具体案件的判决结论的可靠性、正当性和合理性。法律推理有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之分,即本文所阐述的逻辑论证与经验判断。  相似文献   

10.
罗斯科.庞德在其《法律史解释》中,运用方法为我们解释了法律,并提出了"社会工程学解释"的知识增量。通过对其知识增量的解读,可以发现并不存在一种永恒不变的法律去应对和解释不断变化中的社会。任何一时期的法律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消亡的必然性,法律也正是在这种不断的流动中得到永恒的生命。  相似文献   

11.
胡瀚 《前沿》2010,(22):44-46
韦伯"中国法"问题是他在建构宏大的社会理论过程中对中国与西方加以比较而形成的.韦伯认为中国法是家产制法律结构,其司法审判是家父长制的,并在私法、自然法观念、法学教育、法律家阶层等方面存在缺陷.后世学者关于韦伯"中国法"理论的争论其实质是对中国传统法律和司法的态度问题和中国法律变革的方向和路径选择的问题.而韦伯"中国法"理论的意义就在于为中国突破当下社会转型和法律变革的瓶颈,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寻求一条可行路径提供了一种方法论.  相似文献   

12.
张玫瑰 《理论月刊》2010,(6):103-106
法律论证的可废止性和非单调性决定了单调的演绎逻辑在法律领域的不适用性。法律论证理论的兴起和发展与其知识论基础的演变和发展有关。作为一种非经典逻辑的法律论证是从狭义的论证图式逻辑(分析哲学传统)走向包括修辞学(解释学传统)在内的广义逻辑过程中兴起的。分析哲学传统和解释学传统融合与相互渗透对立是当代法律论证理论的哲学认识论基础。它们共同为法学提供了一种以问题为中心的难题思维以取代体系思维,也共同反对传统三段论式的涵摄模型,法律论证理论的兴起正是基于这种融合主义的知识论立场。  相似文献   

13.
法律论辩建构与评价的方法论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论辩作为一种思维过程,它具有可分析性、可建构性以及可评价性等若干方法论特征。构建一个有论证性的法律论辩,一般要采用确立论题观点、运用材料组织论证以及明确清晰地表述论证等步骤与方法。法律论辩的评价是依据一定的标准与步骤对法律论辩的有效性进行的评价,包括内容的有效性评价、论证方式的有效性评价以及整体综合强度评价。合理运用法律论辩的建构与评价的方法,可有效优化具体的法律论辩。  相似文献   

14.
现有警察院校的法学教育没有能够得到应有重视,使得培养对象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治理念不能满足职业化警察的需要,影响了警察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应将警察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充实到警察院校法学教育过程中,明确警察院校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积极探索警察法律人才机制。在精选法学学科、增减课时时尊重法学课程的体系化,根据授课专业的特点,适当调整开设的法学学科及其课时,改革警察院校法学教育的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相似文献   

15.
司法正义是实现法律正义的主要方式,它可分为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实质正义是形式正义的源头,形式正义是实质正义的普遍化,通过司法实现正义的机制在二者的循环发展中不断得以完善。法律论证是法治社会实现司法正义的最佳方式,它展示了司法正义的产生过程,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在法律实践中,两大法系通过法律论证实现司法正义的方式各有异同,给我们提供了借鉴与启示。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作为一个实用主义制度,其任务是将实质正义普遍化为形式正义,它的核心问题在于案例的创制以及推广和适用。前者对应的是实质正义的论证,后者对应的是实质正义的普遍化。创制指导性案例需要进行谨慎的论证,推广指导性案例应从案例的来源、发布、标准和效力四个方面予以考虑,适用指导性案例则关键在于确定案例之间的相似性,同时这个过程类似于适用制定法规则的过程。  相似文献   

16.
王建 《求索》2013,(12):174-176
我国宪法于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而后几经修正。成为我国宪法的现行正本。作为国家根本性大法,宪法只能对国家权力、公民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民主制度、国家的法制原则等做出框架性规定。所以。宪法解释就成了当代宪法学研究的核心论题,对宪法解释方法进行考察也成了理解当代宪法实践的前提预设。本文拟从法学比较域出发,解读宪法解释在预设前提、解释对象性质、解释方法应用、解释创造性程度、解释结果确定性程度等方面不同于其他部门法解释的法学特质。研究宪法解释及其法学特质,以充分凸显宪法解释在法律解释体系中的独特地位,更加全面的把握宪法研究的核心问题。对完法及其解释方法的研究有益于廓清现代法律的框架体系.深化对宪法文本特别是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的理解。  相似文献   

17.
在渎职犯罪案件的查办过程中,经常面临犯罪主体身份的确认问题。本文不期待从纷繁复杂的法学理论上进行探讨、论证和演绎,只期望能以现行刑法、司法解释、批复、答复出发,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提出如何遵照立法精神运用司法解释来对此问题予以处理,以解决司法实践中对渎职犯罪法律主体认定上的困难。  相似文献   

18.
我国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鹏  潘俊 《理论月刊》2015,(1):83-89
现行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脱节,未对报考条件做出限制,考试模式单一,侧重记忆应试性考察,直接影响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塑造。在当前法律人才整体数量过剩,精英司法人才不足的背景下,司法考试应当要求报考者具有法学教育背景,采取一年两次的阶段性考试模式,对法律知识、法律思维、职业技术、法治信仰、伦理道德等进行全面考察。考试形式上加大案例分析比重,严格控制考试通过率和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政策,真正实现对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有效衔接,形成统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法律职业良好的互动机制。  相似文献   

19.
胡欣诣 《求索》2013,(1):192-194
如何理解和界定"法理学"一直是法学理论中一个聚讼纷纭的问题,从语源学和学科史的角度考察"法理学"的语义变迁,从对各家观点的分殊与归纳中提取"法理学"的语义内涵,从与"法学"、"部门法学"的概念差别中反向锚定"法理学"的语义位置,将有助于从多个侧面凸显"法理学"之为一门以抽象的、共性的、一般的法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基本学术特点。我们的研究还试图对与"法理学是什么"有关的诸问题作出理论阐释,并由此对"定义偏好"的学术研究方法提出批评,以进一步强调应秉持从历史的和逻辑的形成过程来理解法学概念的学术态度及其学术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20.
法学是对某一民族某一时代法律现象的认知,民族性和时代性必然反映在某一个具体法学门派之中。当前关于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的争论只有放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来理解才具有意义。文章通过对社科法学与教义法学在立法与司法中功能的揭示和对霍姆斯两个命题的解读,得出五个命题:法律的生命是经验,法律的成长靠逻辑;法律的生命是现在的经验,不是过去的经验;法律的生命是本国的经验,不是他国的经验;法律的生命应该遵循探效逻辑,法律的成长应该遵循演绎逻辑;社会稳定时期,教义法学占主导地位,社会变革时期,社科法学称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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