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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5 毫秒
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是实现森林生态价值、发挥森林作为生态环境建设主体作用的基本保障。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历经由政策个别调整到立法普遍调整的渐进过程,且部分地方(如广东省)立法及政策试点实践已获得某些示范性经验。然而,相关政策法律机制还存在亟待解决的矛盾问题,特别是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投入与利益保障机制需要合理构建,这是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关键。分析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与立法现状,结合广东省等相关实践考量,重在探索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规范及实施机制的创新思路。  相似文献   

2.
横向转移支付作为一种重要的调节政府之间财政关系、减少区域之间的贫富差距、促进各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解决由于市场失灵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制度,目前在我国属于缺失的状态.贵州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主要来自于中央纵向的转移支付以及省内部各市州之间的转移支付,缺乏区域之间的横向转移支付.本文旨在通过借鉴德国横向转移支付法律模式以及参考我国对口支援政策的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可以使贵州乃至全国的生态保护具有更多途径选择、生态补偿具有科学性以及实用性,最终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人民的经济利益得到合法保障.  相似文献   

3.
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李静云  王世进 《河北法学》2007,25(6):108-112
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是实现环境资源有偿使用的重要制度和手段.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在构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中国借鉴.中国建立生态补偿法律机制非常必要,但还存在着缺乏生态补偿专门立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中补偿主体不明确、补偿方式较单一、补偿管理不规范以及补偿标准不明确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立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潘佳 《法学》2022,(4):163-178
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典化是按照理性化和系统化方式,将相应条款列入环境立法专门法典相关编章的路径选择。生态保护补偿入典有其特定的法治背景和时代诉求。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典化诠释依附于科学的内外部逻辑。内部逻辑面临的疑问是,如何看待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所处的编章位置,怎样处理专门编章内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之间以及内部制度与其他编章的关系协调;外部逻辑关注的焦点在于,法典中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何以调和其与外部单项立法的亲疏。从生态保护补偿的制度定位、功能实践、法源体系可知,将生态保护补偿主要制度安放于生态环境法典之自然生态保护编自然生态保护资金章中最为妥当。对于该章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安排,应统筹考量普遍和特殊、国家与地方、政府及市场等范畴,兼顾与关联编章之衔接。按照适度、严谨、完整的法典化愿景,生态保护补偿的主要制度将涵盖一般规定、纵向补偿、横向补偿、协议补偿和市场交易补偿等具体构造。  相似文献   

5.
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探讨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刘剑文 《法学杂志》2005,26(5):31-35
财政转移支付是现代国家政府间财政运作的主要形式之一,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包括分级公共产品理论、财政宏观调控理论以及分权与制衡理论。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存在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不清,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不规范,缺乏合理的标准,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层次低,缺乏法律权威性等问题。完善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当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宗旨,合理选择财政转移支付拨款决策模式,合理确定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形式,建立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额度判定标准。  相似文献   

6.
随着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生态受益者、破坏者与生态保护者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国目前并未对生态补偿进行专门立法,而一些散见的生态补偿方面的立法层级较低,可操作性较差.因此构建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是我国当前的需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立法现状以及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立法对策.  相似文献   

7.
【问题】流动的水资源与相对固定的区域分割形成一个治理难题,跨区流域生态补偿面临犬牙交错的权责关系。在此背景下,如何实现跨域政府间联防联治、构建全流域共同治理机制?本文试图探究如下问题:影响跨区流域生态补偿横向协同效果的因素有哪些?流域生态补偿协同治理的作用路径是什么?【方法】本研究构建了影响跨区流域生态补偿横向协同效果的动力模型,以建立跨区流域生态补偿协同治理机制的13个流域试点为案例,以地方统计年鉴、生态环境部门公开数据和政策文本等资料为数据来源,使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fsQCA)对数据进行分析。【发现】fsQCA条件组态分析发现实现跨区流域横向协同的两个条件组合路径:(1)跨区流域生态补偿横向协同效果=强政治势能*政策环境支持;(2)跨区流域生态补偿横向协同效果=弱组织支撑*地区经济差异*政策环境支持。两条路径总覆盖率约为72%,表示这两个组合能够解释大多数案例,是促进跨区流域生态补偿横向协同的典型组合。【贡献】研究发现了实现跨区流域生态补偿横向协同的两条路径:“高位主导”型协同路径和“辐射带动”型协同路径。因此,进一步优化我国跨区流域生态补偿协同治理机制应从差异化治理入手,完善跨区流域机制协同,构建横向自主协同新路径,全面提升流域—区域联动治理水平。  相似文献   

8.
跨行政区流域生态补偿关系主体多元,而且主体间具有网络化特性、交互性、内容多样性。流域生态补偿之所以必要,其核心原因在于流域经济、社会和环境要素结构不平衡,流域不同区位利益分享或流动机帝J失范。社会性属性应该是生态补偿尤其是跨行政区流域生态补偿的本质属性,跨行政区流域生态补偿本质上是发展权益补偿和平衡。跨行政区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建构应该突出社会性的“约定”机制。“约定”机制符合社会规律与实践经验、是程序性机制、是跨行政区流域生态补偿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机制。“约定”机制需要配套机制建设,尤其是国土功能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布局规划机制、流域信息交流机制、流域生态价值评估机制等。  相似文献   

9.
转移支付是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规范和监督转移支付对我国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而目前我国有关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散见于不同时期的部门规章中,缺乏统一、全面、权威性较高的财政转移支付法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在制度方面和法律层次方面均存在问题,有必要从立法上对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价值取向和立法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从环境法学角度看,是通过制定合理、科学、可行的规则来激励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行为,协调其背后各方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实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公平目的的制度。环境权与生存权、发展权都是人类同时追求的正当人权,但这些权利在现实中往往存在矛盾之处,有效解决环境权与生存权、发展权三者间的矛盾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设立的根本动因,也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在法理学意义上的价值归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推进关键在立法,其立法可采取基本法与单行法并举的立法模式,尽快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法》基本法和专门领域、专门类别的生态保护补偿单行法;立法内容上应明确生态保护补偿法律关系主体,确定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和方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的程序,规范生态保护补偿的监管。  相似文献   

11.
摘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湘江流域上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加剧,而生态补偿作为利益平衡机制之一,是解决这一矛盾冲突实现环境正义促进湘江流域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尽管已经开始进行试点工作,但仍需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尽快出台《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办法》;二是明确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主客体;三是明确生态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四是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方式应当多元化;五是完善湘江流域生态补偿的监管、评估和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干部考核机制:六是培养湘江流域公众生态补偿意识。  相似文献   

12.
建立和健全海南国际旅游岛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建设国际旅游岛,可以通过完善公众参与、生态补偿形式多样化、生态补偿机制全面化等来完善海南的生态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13.
资源枯竭型城市生态补偿法律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经济的低迷,生态的破坏是资源枯竭型城市面临的两大困境,构建全面的生态补偿机制成了其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然而,现行的资源利用及环境保护制度不能满足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法律需求。不同类型城市生态补偿的法律界定内涵不尽相同,资源枯竭型城市应当采用广义的界定方式。生态补偿法律关系是法律制度的事实演绎方式,是将静态的法律制度与动态的社会生活连接的转换器。  相似文献   

14.
幸红 《时代法学》2007,5(4):38-44
生态补偿机制的设立是未来治理流域生态环境的方向。以珠江流域为例,通过剖析我国流域生态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相关国家和地区、部分省市生态补偿机制的经验和做法,提出完善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应确定生态补偿机制遵循的基本原则,明确生态补偿的依据和标准,完善成熟的环境资源市场,建立协调、配套的环境法律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开展区域和国际间的合作。  相似文献   

15.
“填海造地”生态补偿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围填海活动主要是在滩涂以及滩涂延伸的被海水覆盖的空间展开,会对这一空间范围的生态和人产生极大的负外部性,需要变革政策来改变这一状况,生态补偿应运而生。“填海造地”生态补偿机制主要包括整体性生态补偿机制、区域化生态补偿机制以及“输血型”与“造血型”复合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的目标是实现“环境正义”,填海造地生态补偿的有效实现要依赖于“环境正义”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深入深度。环境正义包括两个方面,即“生态正义”和“社会正义”,填海造地生态补偿的实现必须从这两个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6.
郝栋 《行政与法》2020,(5):30-35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就要以法律来规范和调整与生态补偿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运用法治化办法清晰界定生态资源的产权,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本文梳理了生态补偿法治化的理论逻辑,分析了我国生态补偿法治化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破解之策,希冀能对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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